兩岸同性伴侶 首對登記結婚
記者許正雄∕高雄報導
陸委會九月十九日開放台灣與大陸地區人民同性配偶,在第三地合法登記結婚後,可比照異性配偶通過移民署面談,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全國第一對兩岸同性伴侶七日在高雄市完成結婚登記。
高雄市民政局表示,兩位新人當中,有一位是在高雄經營民宿的Ryan,認識從大陸來台旅行的陸籍人士Righy,兩人二0一九年在美國登記結婚;因當時國內並未承認台灣與大陸地區同性配偶在第三地結婚後可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遲遲無法在國內完成結婚登記。
直到陸委會開放台灣與大陸地區人民同性配偶在第三地合法登記結婚後,可比照異性配偶通過移民署面談,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兩位新人上週通過移民署面談後,七日到鼓山戶政事務所完成終身大事,並表示會留在台灣生活,因為這裡民主自由,擔心在大陸會遭到岐視。
民政局表示,基於對多元性別的認同與尊重,高雄市在民國一0四年五月二十日即創全國之先,開放同性伴侶註記;到今年八月已有一千九百四十六對同性配偶結婚登記,每年更定期召開同志業務聯繫會報,聽取性別友善團體及同志團體的意見及建言,各戶政所也重視同性伴侶實質需求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