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氣象合作協議 霾害問題未納入

兩岸氣象合作協議 霾害問題未納入

海基、海協兩會第10次高層會談今天舉行預備性磋商,海基會副董事長張顯耀表示,雙方預計在明天簽署「地震監測合作」和「氣象合作」等兩項協議,其中確定不會有洩漏敏感科技和衝擊國防、社會的疑慮。不過由於協議的合作對象是我方的中央氣象局和對岸氣象、地震主管單位,因此屬於空氣汙染的霾害問題,不會列入協議。然而張顯耀補充,雙方還是會討論有關空氣品質的監測合作。(李人岳報導)

兩岸兩會第10次高層會談26日舉行預備性磋商,海基會副董事長張顯耀會後表示,雙方就即將簽署的「地震監測合作」和「氣象合作」等兩項協議,以及第11次會談的議題進行討論與確認。張顯耀說,「地震監測」和「氣象合作」兩項協議經過國安審查程序,確定不會有洩漏敏感科技或對國防、社會負面衝擊的疑慮;他指出,這兩項協議僅限於中央氣象局和對岸氣象局與地震局的主管範圍,沒有涉及其他任何合作;也不涉及陸方的人員進入我方海域、水域進行科學調查。

對於近日受到大陸霾害影響而引發國人關注,張顯耀說,有關霾害與空氣汙染的主管機關是環保署,不在這次協議適用的範圍。張顯耀說:『空氣汙染業務屬於行政院的環保署,對於氣象、天候的偵測變化,這是屬於中央氣象局,協議中沒有包含霾害的議題在裡面。』

不過張顯耀也指出,兩岸兩會從前年起就開始討論有關空氣品質監測的合作,這次也會納入周四的高層會談,應該會有所結論。張顯耀說,雙方討論了ECFA後續的貨品貿易、爭端解決等協議,兩會互設辦事機構以及原訂這次就要簽署的租稅協議,預料都會列入下一次會談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