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重要子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及轉投資之子公司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集團內組織架構重組

日 期:2021年10月18日

公司名稱:台玻 (1802)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及轉投資之子公司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集團內組織架構重組

發言人:林嘉明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0/10/18至民國110/10/18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由台灣玻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將其持有之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權轉予

其另一轉投資之子公司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00%股權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係為集團內組織架構重組,故不適用。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U$82,927,707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不適用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光伏玻璃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NT$479,821,083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NT$71,292,682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U$80,440,346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轉投資之子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集團內組織架構重組,使其由外資企業轉為內資企業。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交易為集團內組織架構重組,故無認列處分損益,且對股東權益無影響。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股權轉讓協議辦理,無契約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大陸投資案,股東會已授權董事會決議通過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集團內組織架構重組,使其由外資企業轉為內資企業。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10月18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10月18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NT$40,620,413,399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39.68%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59.78%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84.37%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NT$32,155,044,474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10.57%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47.32%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66.79%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7.108.109年度分別為NT$1,620,649仟元、-NT$101,923仟元、NT3,014,695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廣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6.會計師姓名:

蔡勝文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貳陸貳貳號證書

38.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