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綁大選」公投是什麼?正反方怎麼說?公投第19案懶人包一次看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包括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等四案,原訂8月28日投票,受疫情三級警戒影響,延至12月18日投票。其中由國民黨立委江啟臣發起的「公投綁大選」,提案內容為何?正反方有哪些意見呢?
公投綁大選是什麼?
2020年9月23日,國民黨立委江啟臣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若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全國性公民投票案。2021年5月14日,連署達成公民投票法第12條之門檻28萬9667人,經戶政查對及中選會審議後,成為第19案全國性公民投票。
公投綁大選的由來?
2019年6月18日,立法院通過修正公投法部分條文,決定從2021年起每兩年舉行一次公投,並將公投日定為8月的第四個星期六,讓公投與大選脫鉤。國民黨質疑,蔡政府此舉是因民進黨在2018年公投大敗,才會修法試圖影響公投投票率。
公投綁大選提案原因?
國民黨主張,專設公投日會降低投票率,不符合我國民主文化,和大選同步舉行才能拉高投票率、實踐公民參與,還能降低行政成本,絕對是利大於弊,因此由時任黨主席江啟臣代表提出「公投綁大選」公投案。
同意觀點:提高投票率、降低行政成本
支持公投綁大選方認為,現行另外訂定公投日,難以激起民眾投票興趣;即便公投案最終勉強通過,其結果也缺乏代表性。而根據中選會估算,全國性公投若單獨辦理,約需花費8億5700萬元;但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合併辦理,約僅增加1億4500萬元,兩者經費差距不小,公投綁大選才能降低行政成本。
不同意觀點:投票亂象不斷、議題討論失焦
反對公投綁大選方則指出,2018年公投綁大選投票程序冗長且混亂,甚至發生投票時間結束後,有的投票所已經開始開票,有的投票所卻還有民眾在投票,邊開票邊投票的亂象很可能影響結果,有損選舉公正性。此外,公投與大選同時舉行,容易淪為政黨之間較勁的工具,導致議題討論失焦。
公投案怎樣才會通過?
按公民投票法第29條規定,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根據中選會造冊統計,本次通過門檻為495萬6367張同意票。若最終公投案未能通過,二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公投通過了會怎麼樣?
依照公投法第30條,選舉委員會應在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投結果,通過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投內容之必要處置。
延伸閱讀》「重啟核四」公投是什麼?正反方怎麼說?公投第17案懶人包一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