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上對女襲胸 陳為廷坦承犯錯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3日電)島國前進發起人陳為廷3年前在公車上對女子襲胸,遭檢方緩起訴,他在接受平面媒體專訪坦承犯錯;但連學運夥伴都感到訝異。
陳為廷昨天在台北接受平面媒體專訪,自爆曾在大三時,「因為在大眾運輸工具上,觸碰了隔壁女乘客的胸部而進了警局」,最後在女方同意下,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此外,陳為廷也指出,曾在夜店有不當的肢體觸碰,開始接受學校性平會決議進行心理諮商,他坦承曾犯過這些錯誤,「現在是說出來的時候」。
根據緩起訴處分書,陳為廷於民國100年7月5日在清華大學前搭乘新竹客運前往台北,途中趁鄰座女子睡著之際伸出左手撫摸女子左胸,女子驚覺遭襲胸呼救,公車司機直接把車開到警局將陳為廷交由警方處理。
事發後,陳為廷坦承不諱,檢方姑念他無前科,犯後坦承犯刑,並經被害人同意,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除須寫悔過書、向國庫支付新台幣1萬元,也應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
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陳為廷新聞連絡人陳冠宇表示,昨天陪同陳為廷北上接受媒體專訪時,現場聽見他自爆「曾經犯錯」也感到非常驚訝。
陳冠宇指出,陳為廷已投入立委補選,政治人物這些問題本來就會被檢視,「既然他在此時選擇面對,就交由社會去評斷」,陳為廷今天也按原本既定安排的私下拜訪行程,晚間仍將出席「尋找苗栗人」台北場活動。10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