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輾斃過馬路行人!家屬淚崩討公道 女駕駛遭停職吊照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男子不幸遭公車輾斃。(圖/資料畫面)
男子不幸遭公車輾斃。(圖/資料畫面)

新北市中和區民德路與壽德路口昨天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邱姓女子(53)駕駛公車左轉時,因未注意走在行人穿越道的林姓男子(82歲),不慎將其撞倒並輾斃,家屬傷心欲絕要求究責。新北市交通局指出,台北客運公司未落實管理駕駛轉彎前停讓,釀成重大事故,已依《公路法》對業者重罰9萬元,業者也已先將肇事駕駛員停職,交通裁決將吊銷駕照,期間無法再任公車駕駛。

昨天上午9時許,警方指出,53歲邱姓女子駕駛667路線公車行經壽德街、民德路口左轉時,撞倒一名從壽德街過馬路的林姓男子,男子被撞倒後還被公車輾過,導致其頭部重創、全身多處挫傷,警消人員到場救援時,男子已無呼吸心跳,送往亞東醫院急救仍不治,肇事駕駛已被依過失致死罪嫌法辦。

男子走在斑馬線上過馬路。(圖/翻攝畫面)
男子走在斑馬線上過馬路。(圖/翻攝畫面)

林男的兒子指出,父親平常就有在家附近散步的習慣,昨天一早就出門散步,走在斑馬線上竟然會被公車撞死,再也回不了家,駕駛和客運公司一定要給個交代。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台北客運管理駕駛員有疏失,致使造成重大事故,將依照公路法對客運業者開罰9萬元;除罰款外,本案也列入公車營運服務品質評鑑「駕駛路口停讓動作落實情形指標」項目扣分,將來會影響整個公司的補助款請領資格,而肇事的車輛也遭扣牌暫時停止營運。

此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穿線有行人穿越時肇事致死情形,將在警察局開立罰單移送本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後,吊銷肇事駕駛員駕駛執照,該員將無法再擔任公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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