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機擾臺我之因應作為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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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安全小組

一、前言

近年來由於美中關係惡化,促使臺美關係持續升溫,中國為威懾臺灣,下令共軍大幅增加臺海地區的軍事活動,尤其是中國為抗議美國眾議院前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訪臺,於伊離臺後便實施圍臺軍演,其演習範圍甚至超過1996年第三次臺海飛彈危機,演習期間共機戰巡已逼近我24浬鄰接區(毗連區,contiguous zone)。鑒於共軍一連串挑釁行動,國軍現行各項空中戰備規定做法遭受嚴峻挑戰,已難有效反制共機挑釁。本文以國軍當前挑戰、國軍現行空中戰備規定、未來危機預判,並提出交戰規則作為建議,供國防部決策參用。

二、國軍當前挑戰

1996臺海危機後,兩岸持續維持「戰略默契」,以「戴維斯線」(Davis Line)為海峽中線,雙邊始終保持機、艦互不騷擾的默契。2008年以前因我仍具海空優勢,共軍沒有能力挑戰海峽中線,2009至2015年間,隨著共軍各式戰機陸續服役,已具備相當能力,但基於營造「政治友好」氛圍的考量,共機仍然維持在海峽中線以西活動,僅有極少數越過海峽中線案例,例如,2011年共機為遂行攔截美國偵察機,曾經越過海峽中線,餘皆相對克制。

俟2016年民進黨再次執政後,一方面,因共機、艦基本已形成現代化戰力,並以訓練及戰巡為由,持續挑戰海峽中線;另一方面,由於中國所屬各式抽砂船、漁船、走私船等,在海峽中線以東,甚至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訂禁限制區內活動,並將之視為常態,對我海、空執法均形成空前挑戰。

以我現行防衛範圍而言,第一線為防空識別區(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 ADIZ),依續為海峽中線、24浬鄰接區、12浬領海,按國際法慣例一國的領空等同於領海,惟因現代化武器速度與匿蹤性,各國為爭取防衛縱深與反應時間,皆會致力維持ADIZ不受侵犯。針對共機、艦侵擾我ADIZ或海峽中線,我方若未能作出即時且強而有力的嚇阻,後續就會成為慣性,共軍的「軟土深掘」挑釁,對我防衛衝擊極大,國軍應引以為戒。共軍於臺海周邊空域活動示意,如圖一。

圖一 共軍於我周邊空域活動示意(資料來源:國防部)
圖一 共軍於我周邊空域活動示意(資料來源:國防部)

三、國軍現行空中戰備規定

以國軍監偵能力而言,共機一起飛就會受到我相關雷達的全面監控,出海時,若西部空域有我「例行訓練」的飛機,就會立即「由訓練轉為攔查」,並前往海峽中線待命;若該空域無我在空機,就啟動「緊急起飛」,待命機須在6至7分鐘內到達海峽中線待命。待共機一越過中線,我戰機便立即執行「伴飛任務」,任務期間同時採取「廣播驅離」措施,惟共機似乎已對此種「伴飛」與「聲討」無感,甚至錄下對我飛行員的挑釁與訕笑,做為認知作戰的題材。

四、未來危機預判

當前共軍針對臺灣的做法是「毀三線」,即破壞「海峽中線」、「領海線」與「能源生命線」;「建三區」,指建立「封控區」、「禁飛禁航區」,以及「常態化戰巡區」。從裴洛西訪臺後中國軍演劃設範圍觀之,中國正將「臺海內海化」,尤有甚者將「臺灣內島化」,軍演劃設範圍不僅涵蓋24浬,而且進入12浬範圍。對中國而言,是否違反國際法已非首要考量,其主要劍指戰時的封鎖,或對由演轉戰預做準備。裴洛西訪臺共軍軍演範圍示意,如圖二。

圖二 裴洛西訪臺共軍軍演範圍(資料來源:國防部)
圖二 裴洛西訪臺共軍軍演範圍(資料來源:國防部)

未來共軍可能持續建構「多軍兵種聯合戰備警巡和實戰化演練」的能力,亦即將當前零星空中與海面分開式的襲擾,形成常態化的海空共同演訓,並在臺灣西南海域、東部海域進行航母艦載機、反潛直升機起降的訓練。針對共軍在臺海活動發展,倘若國軍未採有效反制作為,未來臺灣周邊海空域可能成為共軍演練「區域拒止」及常態化的戰術位置,平時除可做為共軍「由演轉戰」外,當對我採猝然攻擊行動時,亦可做為迅速壓制我回應的手段。

以臺灣周邊為例,東北角係連接日本的重要航道;西南角做為我進出口、貿易與能源運輸的重要航道;東南角則係經南海北上的重要航道,此三個區域可謂臺灣維繫生存的「海上生命線」。中國若同時在此三個區域進行實彈演練,便可達到「不宣布封鎖」而「封鎖」的態勢,勢必對我航運與進出口造成嚴重衝擊。

五、交戰規則作為建議

依國防部現行戰備規定,敵機進入我領空,國防部長可下令攻擊,或由空中任務機「領隊」目視後,判定其為「侵入領空」,並以無線電呼叫確認後進行擊落,惟由於共機進入我12浬(註:依現行戰備規定,在領空內的第一擊,須由國防部長授權,在12浬領空內則授權作戰指揮官。),一般僅剩下「秒」的反應時間,若長期依循此回報方式,恐緩不濟急且嚴重壓縮後續部隊的反應時間,又共機若對我發起突襲更難以有效回應。另外,若任由飛行員判定是否侵入領空即逕行交戰,易肇生事態擴大,以現行戰備規定而言,實無法保證飛行員不會因執行交戰而受到懲戒及起訴。

除直接開火外,一般咸信可以打開雷達切換至「攻擊模式」,使共機知道遭我方鎖定,並隨時可能開火,但其風險在於開啟此模式後,相關電子參數將會遭到敵機蒐整,後續將對我實施電子戰干擾或攻擊。此外,各國的判定標準不一,例如,美軍「交戰規則」(Rules Of Engagement, ROE)認定一旦敵方開啟雷達攻擊模式,即便未發射飛彈仍視同攻擊,飛行員可立即進入交戰模式進行回擊。因此,此做法依然有開戰或爆發局部衝突的風險。

針對共機進入我防空識別區,相關「交戰規則」建議如下:

其一,我編隊的2機其中一架進行伴飛,另一架可於敵機後方佔據「攻擊位置」,一旦佔據攻擊位置無論是否開火或開啟射控雷達交戰模式,都會對共軍飛行員產生相當的威脅。

其二,一旦共機在我採上述作為後仍無回應,並持續接近我24浬,此時飛行員應主動將其認定為「敵意不明」,飛行編隊中的其中一架進行後方「攻擊位置」的站位,另一架則繞至共機左或右前側上方,對其投擲「火焰彈」示警。

其三,共機接近15浬時,我機一架保持後方站位,另一架由編隊位置向外側方拉開,隨後轉向對共機前下方,以「機砲射擊示警」。倘若仍無回應且廣播也無效,共機持續迫近我12浬,則可依作業程序將其判定為「具有敵意」。

其四,一架保持後方「攻擊位置」,另一架則快速從共機前方近迫掠過,利用後燃器產生機尾流干擾其飛行,再次實施警告。

其五,續由長機進入共機側邊,並持續搖擺機翼,警示「即將採取機翼碰撞」的姿態,隨時準備對其機翼進行碰撞,最後的手段則是進行「機翼碰撞」。

以2001年美中南海撞機事件為例,中國即採取上述的強勢碰撞致使美機受損迫降海南機場,但差異之處在於該碰撞事件美機並未進入中國24浬毗連區,且共機也沒有行使前述的警告程序,美國認定中國為惡意挑釁實有所本。面對共機挑釁的情況,我戰巡機依前述交戰規則完成各項警告程序,我方除可免於掀起戰端的指責外,另可向國際公開中國挑釁的入侵行徑。

六、結語

當前我第一線戰備飛行員,整體技術與心理素質皆具備承受上述任務的壓力與能力,惟「交戰規則」必須依據戰場情況調整,使第一線飛行員、現場作戰指揮官瞭解自我防衛權限,俾讓從第一線飛行員、管制員、指揮官到部長,能在時限內做出正確決斷,故國防部應針對上情,明確律定「交戰規則」。

參考資料

一、世界日報,〈專家解讀:國軍挨了第一槍才能請示反擊〉。

二、全國法規資料庫,《中華民國領海法及鄰接區法》第14 條。

三、呂佳蓉/李雅雯,中央社,〈談共軍軍演中國軍事專家:毀三線建三區〉。

「臺灣智庫」秉關心國防事務,編組「國防安全小組」,深入研究國防相關議題,並提出11項議題之政策建議,盼有助國防事務的改革與精進。未來「臺灣智庫國防小組」將在既有基礎之上,持續擴大研究能量與提出建言,為國防事務改革做出實質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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