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課未告知資訊 身障者烏龍入伍

中國時報【鄭閔聲、蘇瑋璇╱綜合報導】 患有腦性麻痺的廿四歲張姓男子,因肌肉萎縮「長短腳」,右腿比左腿短了三公分,不僅無法久站與蹲下,就連走路也很吃力。未料因三重市公所兵役課承辦人未告知資訊,讓他在體檢時被判為「替代役甲等」體位,必須入伍服役;張男當了四十多天的冤枉兵,才在部隊安排複檢後,取得免役證明。 張男認為,承辦人事前未告知明確資訊,讓他烏龍入伍,事後證明體位遭誤判後仍態度惡劣不願道歉,甚至還嗆說「你們民眾權益算什麼」令他難以接受。立委羅淑蕾也痛批,「難道這就是我們公家機關的服務態度嗎?」 領有輕度殘障手冊的張男,一直不知道自己的長短腳是腦性麻痺後遺症,因此九十七年體檢時,他也不知道要說自己患有腦性麻痺,最後被判定需服替代役。母親得知後立即出示診斷證明,多次求助兵役課,希望能有複檢機會。但歷經兩年多奔走,承辦人總說「兩腿長度差距不夠」,複檢了也沒用;還說「真的不能當的話,去了以後部隊也會讓你回來」。 張男去年九月入伍服役後,第一天長官就驚訝地說「這樣怎麼還來當兵?」立即安排複檢。由於張男無法正常出操,部隊就安排他每天坐在值班桌前休息,卻讓張男飽受冷嘲熱諷,很多人看到他都會說「你是假仙的吧」、「想驗退喔,別裝了啦」,讓他感到自尊受創。過了近一個月的委屈生活,張男終於在複檢符合「腦部疾病造成肢體運動功能障礙」,而獲得停役及免役證明。 張男認為,兵役課承辦人入伍前告知資訊,他就不必經歷這一個月的折磨。他想要該承辦人給個交代時,對方仍不願承認錯誤,張男說「你們不是該為民眾服務嗎?」對方竟嗆「你們民眾算什麼」,讓他氣憤難平。 對於張男指控,三重區公所兵役課長陳宗慶說,依規定小腿長短差距二至四公分者需服替代役,體檢張男兩腿只差三公分,體位判定沒問題。況且張男仍可選擇自費複檢,若結果顯示免役,也不會當冤枉兵,不清楚為何不自費複檢。並表示,張男確曾到公所和承辦人起口角;就服務民眾態度上,確有檢討改善空間,但行政程序上並無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