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碳費工商界勉強可接受 林伯豐籲多給一點緩衝期

三三企業交流會理事長林伯豐。資料照。(謝佳興 攝)
三三企業交流會理事長林伯豐。資料照。(謝佳興 攝)


環境部碳費費率審議會拍板碳費每噸新台幣300至500元,將於2026年正式收費,且會分階段調升。三三企業交流會理事長林伯豐今天(18日)出席三三會9月例會時指出,台灣碳費初期每噸新台幣300元,工商界勉強可以接受,但是到了2030年後,碳費預計每噸將達1,200至1,800元,短短6年費率增加2倍以上,產業界不堪負荷,他並當場提出七大建議,包括給予緩衝期、以各個產業實際經驗來訂定目標,並兼顧進出口產品公平性、給予廠商更彈性的自主減量計畫及指定目標等,且要密切觀察日、韓等徵收碳稅相關配套措施,以確保台灣國際競爭力。

林伯豐說明,建議政府參考新加坡給予5年的碳費緩衝期,可等到2035年再視實際情況調升碳費費率,而為了確保實質的減碳效果,應以台灣各產業實際減碳的經驗,來訂定包括自主減量計畫、指定目標、優惠費率、高碳洩漏風險產業認定以及減量額度扣抵等;另外,考量台灣是出口導向國,碳費徵收應考量公平性,建議在台灣有被課徵碳費的商品,進口相同的商品也應課徵碳費,並討論免除貨物稅及印花稅。

林伯豐強調,自主減量計畫及指定目標應要有彈性設計,建議可由業者採2017至2023年任選3年的平均值;他還說,徵收碳費只是因應淨零碳排方法之一,政府應協助企業進行製程減碳,補助碳補存技術研發與應用,尤其減碳應把交通工具的碳排,包括汽車、機車等考量進去,台電及中油也應積極研發新型減碳技術,帶頭落實淨零碳排。

林伯豐指出,台灣仰賴化石燃料發電比例高達80%,政府一定要重新檢討能源政策,將零碳的核能納入基載電力,運用新一代安全的核能技術發展核電,這樣企業的碳排放量才能真正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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