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北桃生活圈 新北核定5業者經營共享運具

共享運具防疫稽查。(圖:新北交通局提供)
共享運具防疫稽查。(圖:新北交通局提供)

▲共享運具防疫稽查。(圖:新北交通局提供)

因應共享運具快速發展,交通局依據「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核許iRent、格上Go Smart、WeMo、GoShare及MOOVO等正式於新北市轄營運,經新北市核定五家共享運具業者計投入一萬七千二百四十六輛共享機車、一千二百六十三輛共享汽車及二百二十七輛電動輔助自行車,提供北北桃生活圈共享移動服務。

交通局長鍾鳴時強調,因應疫情升溫,交通局要求共享運具業者務必加強車輛清潔消毒的密度與次數,針對消費者常易碰觸的把手、加速按鈕、坐墊等加強清消,每日紀錄回報之外,亦加強派員稽查業者是否有落實車輛清消防疫措施,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同時期透過共享運具提供民眾彈性的運具選擇,以及降低私人運具使用,藉由共享運具與大眾運輸的搭配,打造低碳綠能的通勤環境。

交通局綜合規劃科長吳政諺表示,新北市去(109)年十二月九日公布「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目的籍由共享運具滿足民眾日常通勤需求,結合既有的公共運輸路網降低私人車輛使用,維持道路順暢。為避免業者大量投車衍生占用路邊停車位、影響市民停車權益,今年三月三日公布實施「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辦法」,除了明文規範車輛調度、維修保養和營運許可範圍等營運事宜,另為因應跨市租借還特性及有效管理共享車停車秩序,要求業者須將北北桃三市營運車種、車牌號碼(編號)一併提出申請,以利控管跨市流動車輛數,規定共享運具業者需提送產品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等保險計畫書,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安全。

各共享運具業者獲許可營運後須遵守相關法令,交通局將不定期派員稽查業者有無依核定的營運許可內容、服務區域營運,若查察有任意大量投車或其他違反自治條例相關違規行為,最高可處罰十萬元違規罰鍰,嚴重撤銷營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