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第3戶非自住 房屋稅率增至3.6%

工商時報【記者袁延壽╱台北報導】 因應囤房稅實施,台北市政府提案修正的「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昨(1)日市議會一讀通過;依此條例所訂定的房屋稅差別費率,自住房屋三戶以內全國適用稅率1.2%,逾三戶的非自住房屋若座落在北市,第一、二戶房屋稅提高為2.4%,第三戶(含)以上房屋稅,每戶房屋稅率3.6%。 北市府粗估市庫在此「囤房稅」實施下,市庫可望進帳10億元。 稅捐處指出,統計下來,座落在北市、且有三戶的非自住房屋,按第一、二戶房屋稅課徵2.4%的,預計有4萬1千餘戶受影響,第三戶(含)以上房屋稅,按3.6%房屋稅率課徵的對象,估有2萬2千餘戶將增稅,兩者合計有6.3萬戶將加徵房屋稅。 北市稅捐處長黃素津表示,北市已率全國之先實施囤房稅,市庫可望進帳10億元。黃也估每戶約200坪的帝寶豪宅,每年的房屋稅約30萬元,囤房稅上路後,明年須繳近100萬元的房屋稅。 另外,非住家用房屋診所律師等自由職業使用房屋,房屋稅也由現行的1.5%,提高為3%,此案昨日也經市議會一讀通。預期,此自治條例可望在本會期三讀,明年五月開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