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繳稅紓困 延期或分期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函示,為協助台北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無法一次如期繳納稅捐之納稅義務人,免予加計利息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以紓解民困。

稅捐處表示,相關適用期間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內者。適用稅目為市內娛樂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印花稅。而適用對象為納稅義務人,於紓困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內,受疫情影響且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

稅捐處指出,該申請方式及文件,應由納稅義務人,於各稅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填具申請書敘明理由,檢附繳款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處本部或各分處,或利用市民服務大平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