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女童割喉案 兇嫌無期徒刑定讞

犯下北投文化國小女童割喉案的龔姓男子,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他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判龔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資料照片)
(資料照片)

龔男被控在民國104年5月,於北投區文化國小犯下女童割喉案。

士林地檢署起訴後,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他無期徒刑;經上訴,高院在今年5月9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就此確定。

這起案件的偵審大事記如下:

–民國104年5月29日,台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一名女童在校內廁所遭人割喉,命危送醫急救。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在案發後逮捕嫌疑人龔男,他供稱因社會壓力、近日出現幻聽,於是闖入母校隨機犯案。

–5月30日,被害女童經送醫急救,宣告不治。警方訊問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複訊後依涉犯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6月1日,文化國小校長鄒彩完哽咽表示,這是創校以來最大的傷痛,鞠躬向女童雙親致歉。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相驗解剖,初判女童遭歹徒一刀斃命。

–6月3日,士林地檢署首度提訊,他堅稱是因為幻聽才想殺人,眼見女童隻身如廁而下手。

–7月15日,士林地檢署偵結女童割喉案,依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

–7月30日,女童割喉案士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被告坦承犯案。律師受訪時形容龔男是標準宅男,崩潰而犯案。

–105年2月26日,士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106年5月9日,台灣高等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106年8月3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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