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警察過勞 黃國昌籲建加班同意機制

記者林惟崧/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8日)與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舉行記者會,因基層員警高壓、高工時的工作環境過於嚴重,警察勤務條例有檢討必要性,包括值勤超過8小時常態化、勤務檢討等。內政部警政署表示,因目前員警缺額仍達4000人,會再努力調整同仁工時。

近日有麻豆員警舉槍自殺、保六員警在士林官邸朝天花板開槍洩憤,警工會常務監事郭歷軒表示,光是2016年就有8名員警自殺,今年以來仍有為數不少的員警過勞死,警察承受工作高壓,被迫剝奪休息時間,尤其值勤超過8小時成常態化,每日幾乎是超過12小時的工時,盼增加員警加班的同意機制,並籲請內政部函示何謂警察勤務條例中「必要情況」得以加班的理由及情況。

基層警察施嘉承說,他服勤於新北市警察局汐止分局,但近日發生在沒有公文明示、僅私下協調派出所主管的狀況下,他的個人勤務班表被改為每日僅有8小時的上班狀況,但現實工時不符,這樣的現象在各縣市警察機關任意解釋下,得以警察勤務條例中「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八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之」上綱延長警察工時。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與基層警察共同舉行記者會,要求建立員警加班同意機制。(圖/記者林惟崧攝)

警工會常務監事郭歷軒說,蔡英文政府上任2年多了,難道社會治安如此低落、低效嗎?平常員警每日工時12小時,到底是派出所長官「假想出來的治安不佳」,還是真實情況的治安不佳?基層長期過勞,透過內部救濟管道卻又無效,他說,「警察健康,治安永康」,一個健康的檢查才能真正有高素質的服勤表現。

黃國昌則表示,今日願意出來一起在記者會的員警都很勇敢,內部的體系幾乎沒有這樣發聲、爭取權益的機會,警政署應該針對「必要時得酌情延長」函釋構成「必要性」的要件做出明確函示,並公布目前勤務編排12小時的員警人數,並提出規劃方案,另外也要建立勤務工時編排的員警同意機制。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舉例,其實全球都面臨警察高工時的狀況,但就德國的例子來看,各邦規定每周工時最高48小時,但若要延長工時必須得到員工代表會聽證及參與,且每月起碼要有兩周的休息日是周六及周日,跟上主流社會的休息日架構,過去也有德國漢堡消防員工,控告漢堡消防局違反歐盟工時規定。

內政部警政署回應,因目前警察缺額多達4000人,在未補足缺額的情況下,才造成工時無法平衡的狀況,並承諾,會在一個月內針對警工會、黃國昌等的訴求內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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