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首國民法官參審! 軍人酒駕害3死判3年6個月

台南北門區去年元旦當天發生酒駕自撞,造成3死2傷,陳姓駕駛當時還在服役,台南地院首見國民法官案就審理此案,合議庭認為陳姓駕駛態度消極,但最後家屬已經原諒,所以輕判3年6個月。

監視器拍下一輛轎車經過彎道,直接撞上橋墩,騰空飛向對向車道,當時這起事件發生自撞之後,造成5個人全被送醫,其中有3人宣告不治。這是發生在去年1月1號台南北門區自撞,而且這名駕駛他是酒駕,陳姓駕駛當時還是現役軍人的身分,現在也成為台南地院首件的國民法官案,合議庭認為陳姓駕駛坦承犯行,但是他的態度消極,審理前兩週才達成調解,而且不符合減刑,判處3年6個月。

台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陳本良:「他是受到朋友的拜託載他們的,另外在整個過程當中,被告最後是有跟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但是國民法官他們考量的是,從事發後到真正的和解,這一段期間,總共經歷過了一年3個月。」

陳姓駕駛酒駕造成的3死2傷,他當時是駕駛兵,服役2年半,案發4天之後被記過汰除,失去了軍職,現在是廚具安裝人員。合議庭考量的是他是職業軍人,已經三申五令離營不可以酒後駕車,而且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的部分,態度消極,不過也考量到他沒有前科,是受託駕駛,再加上被害人家屬已經原諒陳姓男子,還有他們家是低收入戶,多方考量後以輕判判處3年6個月。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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