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穿梭兩岸 報稅精打細算

旺報【記者吳泓勳╱專題報導】

5月個人綜所稅報稅季接近,而近年到大陸的台商、台青逐年增加,有許多大陸與海外來源所得,加上今年報稅有不少新變化,因此穿梭兩岸的台商台青,更應該掌握兩岸稅制脈動,好在5月報稅「大失血」之際,能聰明精打細算之下守住荷包。

舉例來說,部分台灣人都有海外所得但不知道是否申報、怎麼報稅的疑慮。勤業眾信(Deloitte)會計師事務所就先點出海外所得課稅的3大注意事項,強調首先「並非有海外所得就要課稅」;第二是「大陸地區所得非海外所得」,以及「並非境外資金匯入才是海外所得」。

勤業眾信指出,報稅者應首先檢視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是否達100萬元,如果不滿該金額,海外所得就不需納入計算。但需格外注意的是,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大陸所得仍應併同台灣所得課徵所得稅。因此無論大陸所得金額多寡,都應納入計算報稅,但可準備大陸報稅證明回台扣抵。

陸所得應納入計算報稅

而觀察台灣今年報稅有不少新變動。尤其去年參與除權息的存股族要注意,今年起在股利所得申報上,將首度改採二者擇優的方式。如果選擇合併計稅,股利和其他綜合所得合併計算稅額,按股利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以8萬元為限。

但如果採用分開計稅時,則為股利以28%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再與其他綜合所得計算的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單從稅率角度來看,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會計師楊建華表示,若為小資上班族,建議選擇合併計算股利所得稅比較有利;但若是公司大股東,適用個人所得稅率高達40%,改採分開計稅比較有節稅效果。

但其實要考慮因素不光如此,舉例來說,當選擇採用28%分開計稅時,會讓過去習慣透過捐贈節稅的族群,可能發生因選擇股利所得分開計算,導致捐贈節稅效果大打折扣,因此「試算一次」最有把握。

進一步盤點今年報稅變化,資誠(PwC)會計師事務所也說明,還包含如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等標準提高;基本生活費的金額與計算規則變化,以及放寬列舉扣除健保保費限制等。

舉例來說,報稅時如果是單身者,今年的標準扣除額就從9萬調升至12萬元;有配偶者更從18萬拉升至24萬;而薪資特別扣除額也從12.8萬增加至20萬元等變化。但個人綜所稅率也有所改變,最高稅率級距則由原本的45%再降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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