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民視一審判賠趙少康220萬,高院續判維持 趙少康:不足以嚇阻她

[FTNN新聞網]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放言傳媒、民視節目「辣新聞152」和臉書稱他「拋妻棄子、家暴、不認骨血」,提告要求周玉蔻、民視賠償1000萬元;被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外,周女另須單獨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雙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0)日維持判賠金額,且判不得再散布「不認骨血」等內容,可再上訴。

周玉蔻、民視一審判賠趙少康220萬,高院續判維持 趙少康:不足以嚇阻她
周玉蔻在放言傳媒、民視節目「辣新聞152」和臉書稱他「拋妻棄子、家暴、不認骨血」,被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提告。(圖/周玉蔻臉書)

趙少康聲明表示,對臺灣高等法院再次判決周玉蔻及民視敗訴表示肯定,但也對賠償220萬不足以嚇阻周玉蔻繼續假藉言論自由,利用媒體毀謗他人表示遺憾。

北院開庭時,周玉蔻主張消息是中廣韓姓前播音員主動提供,她也向國民黨前駐美副代表黃裕鈞多次求證,並聲請傳喚韓女、黃作證,但韓女到庭作證稱,她和周玉蔻曾短暫是中廣同事,但兩人沒有私交,「我怎麼會去告訴她(指周玉蔻)我都不知道的事」。北院也三度傳喚黃裕鈞出庭,但黃皆未現身。

趙少康指出,針對被誣指拋妻棄子及對前妻家暴等等不實情事,他已提出證據,證明確已給付可觀贍養費予前妻及長子,並持續照顧長子的生活至大學畢業,並非不顧妻兒,高等法院再度判決周玉蔻敗訴。

趙少康說,周玉蔻捕風捉影隨意指控,亂罵人獲得的有形無形好處太大了,絕非區區220萬的賠償所能遏止,難怪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假言論自由之名,毀謗中傷許多無辜的受害者,此有法院判決可以證明,法律必須加以嚴厲制裁。至於賠償金額是否上訴三審,會再和律師討論,所有賠償金額,他會捐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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