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蒜頭糖廠空轉閒置 監察院促請縣府、經濟部改善

嘉義縣蒜頭糖廠東側倉庫在疫情爆發後進行整修,並於2021年全數驗收合格,但卻遲遲無法完成招商,導致閒置空轉,監察院今通過調查報告,認為嘉義縣政府、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有疏失,促請檢討改進。(蔡雯如攝)
嘉義縣蒜頭糖廠東側倉庫在疫情爆發後進行整修,並於2021年全數驗收合格,但卻遲遲無法完成招商,導致閒置空轉,監察院今通過調查報告,認為嘉義縣政府、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有疏失,促請檢討改進。(蔡雯如攝)

嘉義縣蒜頭糖廠東側倉庫在疫情爆發後進行整修,並於2021年全數驗收合格,但卻遲遲無法完成招商,導致閒置空轉,監察院今通過調查報告,認為嘉義縣政府、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有疏失,促請檢討改進。

監委林國明調查發現,嘉義縣府對蒜頭糖廠東側倉庫再利用未能妥善評估,確認招商範圍及擬定招商策略,疫情爆發後也未能因應疫情調整招商方式,導致工程2021年全數驗收合格,也完成「服務及共創科技」系統、「整合行銷」活動、「場域輔導與營運」及「計畫整合與廣宣」,卻無法完成招商。

監委指出,嘉義縣府雖於去年12月以數位部經費,短期將東5倉庫作為嘉義縣文化科技創新基地案使用,但仍無法達到計畫預期效益,更難成為嘉義縣重大旅遊、觀光及文化等多功能遊憩場域的目標。

監委認為,縣府雖於2019年變更與台糖的房地租賃契約,但每年仍須支付房地租金508萬餘元(去年6月起為534萬餘元),縣府稱房地租金為前期開發成本,不會轉嫁至後續廠商租賃契約,但截至去年底,已繳2696萬餘元租金,但該計畫招商卻一再流標,有徒增鉅額房地租金不經濟支出之虞。

另外,監委指出,經濟部核定之「2018年度『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推動城鄉特色產業園區發展計畫』-嘉義縣蔗埕冰樂園計畫-創新場域補助計畫」,包含硬體空間設施改善更新及設置、創新服務發展輔導,卻未整體考量招商策略,致空間營造工程已竣工驗收,但受招商作業影響迄未能結案,經濟部應確實考核本案計畫績效達成狀況,並辦理就地結算或計畫中止才是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