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拋5大國會改革 黃暐瀚點出2項歧見最大:小心違憲和「自作自受」

國民黨立法院團4日提出總統國情報告、國會調查權等5大國會改革,其中「藐視國會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媒體人黃暐瀚點出當中「歧見最大」的2項指出,國民黨的5項改革是將立院權力擴大,除可能觸及違憲外,要特別小心的是,未來哪天重返執政,這些修正的結果都得償還。

針對國民黨提出的人事同意權、總統國情報告、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罪、院長副院長記名投票等5項國會改革,黃暐瀚今(5)日在臉書指出,其中「記名投票」和「人事同意權」的爭議不大,但「國會調查權」恐有與監察院疊床架屋之虞,而「總統國情報告」與「藐視國會罪」則是歧見最大的2項。

總統國情報告部分,黃暐瀚指出,國民黨團的版本要求總統應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下月1日進行報告,並接受即時詢答,但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得聽取報告」與「定期報告」,甚至即時詢答意義不同。因為行政院是對立院「負責」,所以官員到立院備詢,但若總統也「備詢」,就可能變成「總統對立院負責」。

至於藐視國會罪,黃暐瀚表示,該項改革要求被質詢人質詢的答復,除依法應祕密的事項不得拒絕答復、提供資料、作虛偽等藐視國會的行為。他總結道,這5大改革,簡單來說是將立院權力擴大,加強制衡官員與總統的權力,但這擴大可能觸及違憲,還得小心;此外,國民黨團要特別的小心的還有,不要給人民,反正已經選不上總統,所以乾脆將立院權力極大化的感覺,萬一哪天國民黨重回執政,這些修正的結果,未來都得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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