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選手 議員:須擬台中黃金計畫
東京奧運台灣選手表現優異、台灣截至目前獲2金4銀5銅,各縣市政府紛紛祭出獎金加碼。台中市也於3日宣布提高選手獎勵金,金牌獎金從15萬提升至300萬元、銀牌9萬提升至200萬元、銅牌6萬提升至100萬元,4到8名和參賽選手也都有獎勵金,以及每月的培訓獎助金。台中市議會今(5)日進行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周永鴻表示,市府若想提升選手參賽成績,打造台中成為運動城市,應正視選手在培訓過程所需的經費與協助。呼籲市府應調整思維及培訓策略,甚至應立即研擬「台中版的黃金計畫」,才是為台中培養人才的關鍵。
江肇國表示,「培訓靠自己,奪牌再獎勵你」是台灣體育環境的困境,多少的選手在成名之前要打工、借貸、找贊助,如果沒有經費只好放棄運動這條路。可見比起賽後的獎金,賽前的培訓才更應該是我們投入的重點。
江肇國指出,根據4月份專案報告來看,運動局連台中出賽奧運的選手都不熟悉,僅列陳傑一位選手,顯見市府對於運動選手的忽視。另外,運動局所編列的預算而言,110年度的獎勵金總額是一億元,但選手培育金總額卻只有二千萬,如此失衡的做法,恐將難以創造或留住優秀選手。
周永鴻表示,台中市基層運動好手一直以來都面臨外縣市挖角,從國中、國小階段就開始被招攬,無論是排球和籃球都有頂尖好手被挖角的狀況。即使是高中排球聯賽七連霸的豐原高商排球隊,和前年打進全國冠軍賽的神岡高工籃球隊,都面臨招生斷層。周永鴻建議教育局和運動局,強化銜接各項運動三級之間,甚至增加重點培育學校,才是提升運動風氣與培養人才的關鍵。
賴佳微也說,盧市長在許多運動場合上說要打造陽光活力運動城,要讓台中成為「酷運動、酷城市」,但現在的培訓金卻是六都後段班,而且以第一名的費用來說,只夠讓選手上健身房,其他的補給品或是請防護員等費用根本不夠,這樣到底是該說「運動酷城市」還是「運動苦城市」?建議市府與其賽後錦上添花,不如賽前雪中送炭,才能吸引人才長留台中。
議員表示,改善運動整體發展,提高優秀選手的獎勵只是其中一環,但不是關鍵。以這次體育署所設定的「黃金計畫」來看,本次東奧台灣選手得獎總數已是以往的數倍,即便沒得獎,選手的比賽成績也是屢創紀錄,為台灣在國際留下深刻印象。台中市若想成為運動員搖籃,應從根本改善,建議市府立即研擬「台中版的黃金計畫」,給予選手更多獲獎前的協助。期盼未來我們不只是發一億給一位金牌選手,而是願意花一億培訓出一位金牌選手。
運動局表示,增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辦法,提供平時培訓金實際支持,並整合相關資源,讓選手可以安心訓練。這項辦法自108年全國運動會開始施行,連同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選手,在賽會中獲得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獲得績優獎助金,培育與鼓勵選手再創佳績。
運動局說,以全運會金牌為例,除可獲得30萬元的金牌獎金外,依市府增訂培訓獎助金辦法,每月可再領取1萬2千元培訓獎助金,領取期間直至下屆全國運動會,總計24個月可領取28萬8千元培訓獎助金,加上金牌獎金30萬元,於賽程間共可獲58萬8千元獎金,讓選手更為有感,防止運動人才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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