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關解除專案保管貨樣可領回

基隆關業務一組依據「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相關規定,辦理貨樣領回作業,凡於今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已解除專案保管未領回的貨樣,以及今年六月關務署查價退回與今年五月逾期未領回的貨樣,各進口商或所委任的報關業者,可於九月三十日前,持貨樣收據向該關業務一組業務三課貨樣室領取貨樣。 基隆關表示,若貨樣收據遺失,仍要申領貨樣者,可由貨主及所委任的報關業者聯名出具書面申請,以利發還該貨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