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管處:380公頃林地變農地

中國時報【周綾昀╱屏東報導】 墾丁國家管理處設立33年,為保育自然環境,常發生聚落與生態2派人馬的爭論,現邁入第4次通盤檢討,管處放寬限制,將3通時農變林的「管二」林地全部回歸農地,預計約380公頃土地受惠,部分「管三」林地則經會勘後,可種植農作。 墾管處依開發強度不同,將9816公頃的一般管制區,畫為3種次分區,包含「管一」墾丁大街等聚落與觀光產業密集區、「管二」多聚落農林土地的居民生活主軸區、「管三」坡度陡不宜開發或有助於擴展生態棲地區,而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則在生活、生產與生態中求平衡點。 墾管處企劃課表示,三通變更原則中,單筆土地若未超過0.25公頃,不能申請林變農地,若四通定案,約3000多公頃的第2種一般管制區(管二),有380公頃的林業用地可受惠林變農,用意在於解決農林用地夾雜問題,讓緊鄰聚落且周遭坡度不陡的林地。 墾管處接著說,至於管三6800公頃中的近500公頃私有林業用地,若坡度屬平坦地區,且不需砍伐原始森林,經管處會勘後,有機會可種植農作,不過墾管處強調,此區仍無法興建農舍。 至於管一,墾管處認同該區屬高度發展遊憩區,因此另擬細部計畫檢討,上週已委託顧問公司,未來1年將召開多次地方座談會,廣納地方意見,且有機會放寬房屋樓層與高度,以不違背原本整體結構,達到景觀改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