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登記證」保護力有限 民團籲速完成難民法立法

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杜可可指出,「緬甸人民的三分之一大概有1860萬人,必須要人道救護的。」

緬甸在2021年發生政變至今造成許多人民死傷,還有不少人被迫離開家鄉,但有些逃來台灣的緬甸人民想尋求庇護,卻因為專案審查延宕加上台灣沒有難民法等因素,長期過得很不安。

杜可可指出,「今天我從緬甸逃跑,我家裡爸爸會被殺掉,但是逃來台灣他們想要是臨時居留,到現在一個都沒有辦到、還沒拿到,現在是要去別的國家,他們的護照已經過期了。」

根據聯合國資料,到2024年4月底,全球有1.2億人被迫流離失所,等於每69人就有1人面對如此處境。

雖然去(2023)年政府決議提供在台尋求庇護人,1份相當於居留證的許可「外僑登記證」,但在審查、展延和有效期等層面,保護力都很侷限。

台灣人權促進會移民庇護政策研究員廖欣宜認為,「持外交部核發的停留簽證入境的尋求庇護者,無從在等待審查期間展延原本的簽證,或者是申辦新的停留或居留許可、專案審查所取得的外僑登記證效期只有1年,即便效期有展延的可能,仍有礙當事人安頓身心,也不利於求學與求職。」

美國台灣觀測站共同編輯李可心指出,「我也能夠理解,就是政府在這個議題上面可能會有一些其他的壓力,但我們希望看到的是政府他們展現一個負責任國家的意願。」

民進黨和民眾黨立委共同出席人權團體的記者會,承諾未來將提出庇護難民專法的相關草案,包含明確的庇護申請程序、基本權利和支援等措施,建構好的制度,才能兼顧國安和難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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