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NGO展露興趣!多元陪伴照顧計畫試辦細節曝光
為了回應民眾臨時、短期或急性的照顧需求,勞動部力拚在今年底實施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也就是俗稱的鐘點移工或外展看護移工計畫2.0。勞動部勞發署官員今天(14日)對外說明試辦計畫實施細節,所謂合格的試辦單位必須是,依法成立滿5年且具有照顧服務經驗的非營利組織;明天(15日)勞動部將舉辦計畫申請說明會,報名情況踴躍,超過20個組織已報名參加,勞動部預計首波試辦在北部、中部、南部將各錄取至少一家。
勞動部14日在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正式公告「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相關實施細節,勞發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在勞動部說明指出,這支計畫和2013年開辦的「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有諸多不同之處,第一,這次新增了輔導機制,勞動部委託了士林靈糧堂組成專業顧問團提供試辦單位輔導建議並追蹤服務品質;第二,試辦單位如果有意將移工的招募、引進、聘僱管理、住宿安排以及生活照顧等工作內容委託給私人仲介,申請日前5年內,這些仲介的評鑑成績必須一直都維持在A級或取得績優免評資格;第三,這次受僱的移工適用《勞基法》84條之一,名稱叫作「陪伴照顧工作者」,工作分類上,既不是家庭看護工,也不算機構看護工。
此外,這次更擴大了照顧服務使用對象範圍。蘇裕國說:『(原音)原本有的就是,(具有)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資格)對象,(這次)除了原來的有含之外,我們還擴大到…只要有身心障礙證明就可以,重大傷病這個過去也沒有,那還有就是我們剛剛說的,有一些是因為就醫或術後需要急性、短期照顧,因為這類的對象並沒有辦法馬上拿到失能證明,那還有一些就是,他術後出院了,然後又要回診或復健,也有一些是陪伴洗腎,短期的這種都可以適用。』
蘇裕國表示,首波試辦期程為3年,北部、中部、南部將至少各錄取一個試辦單位,一個單位預計聘10位外國籍陪伴照顧工作者,不論是從國外引進,還是直接承接國內期滿轉換的家庭看護工和機構看護工都可以,但是,目前未開放承接中階移工,薪資方面,一定要符合《勞基法》,預計比照機構看護工給薪標準。
蘇裕國表示,勞動部15日將舉辦計畫申請說明會,超過20個組織已報名參加,他推測,報名情況踴躍的可能原因是,勞動部這次提供試辦單位不少補助,除了人事費、保險費之外,第一年更補助辦公室租金、裝修費用、行政費用、水電費、郵電費等開辦計畫所需支出,總共台幣140萬左右,此外,如果試辦單位服務時數達到預設標準,還能額外領到績效獎金;申請單位到底要如何脫穎而出呢?蘇裕國透露,如果申請單位提報的書面資料中,在創新作為方面,有能力處理偏鄉照顧需求,將有加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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