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國民黨立院黨團:應盡快執行死刑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今天判決,死刑部分合憲。立法院國民黨團下午肯定,大法官判決死刑合憲沒有違背民意,但限縮很多死刑條件部分,則要合乎社會公平正義與相關合理原則;判決確定後,對應執行死刑犯,應盡快執行。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目前待執行死刑犯中,有的已判決確定長達24年,受害家屬得不到正義與公道,此次大法官判決出爐後,行政院與法務部應盡快釐清37名死刑犯中,應落實執行死刑的應盡快執行。
此外,王鴻薇認為,此次判決給部分死刑犯免死金牌,可提起非常上訴,但呼籲檢查總長對犯殺警案、殺師案、姦殺無故女性案等人神共憤、惡性重大案件,已遭罪刑確定者,檢查總長不應再為其提非常上訴。
另外,此次釋憲判決,要求對精神障礙犯不能判處死刑,王鴻薇說,考量過去不少重大殺人犯都以罹患精神病逃死,未來司法院要有嚴格科學認定,不要讓犯下重大刑案者能以精神障礙問題免死。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則認為,當前絕大多數反對廢除死刑,今天大法官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是有把外界意見聽進去,尊重民意,之後若民進黨政府仍要推動廢死,仍應經過修法與公投才能為之。
但羅智強也質疑,今天釋憲過後,已經過司法三審定讞的死刑犯,法務部與民進黨政府要不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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