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飲料前總經理 毀壞他人建物判刑7月定讞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6日電)大西洋飲料公司前總經理孫幼英買下法拍土地,擅自剷平其他地主的農作物,並拆除農舍屋頂。二審依毀壞他人建築物罪判處孫幼英有期徒刑7月,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孫幼英於民國104年10月間透過法拍,買下台北市某處共同持分的畸零地,另外,共同持有土地者有地主周姓女子、許姓男子等人。

110年11月間,周女發現她所持有的畸零地上的農作物遭到剷除,且一旁農舍屋頂被拆除,因此報警處理。檢警查出,孫幼英未經其他地主同意,擅自聘請工人以重型機具剷平其他地主栽種的農作物,也拆除另一名地主的農舍屋頂,依毀損罪起訴孫幼英。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孫幼英否認犯行,辯稱不清楚其他地主,因現場環境髒亂,滋生老鼠、蟑螂,才會雇用工人整理環境、除草,但未被法官採信。

一審認為,孫幼英恣意整地剷除作物、拆除屋頂,以將土地與建物整理成自己想要的樣子,顯見其對他人權利的漠視,法治觀念薄弱;犯後矢口否認犯罪,試圖推卸責任,毫無悔意,態度不佳,依毀壞他人建築物罪判處8月徒刑。

案經孫幼英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考量,孫幼英與周女等地主達成和解,因此撤銷原判,改判處7月徒刑。

孫幼英不服判決,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量刑妥適,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此外,孫幼英涉掏空大西洋飲料公司案,二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判處孫女9年6月徒刑,日前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高院更審。(編輯:張銘坤)11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