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追離婚欠款聲請強制執行 台北地院首拍汪小菲跑車流標
藝人大S徐熙媛以大陸籍前夫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提供擔保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獲准。但汪小菲尚未辦理提存完畢,台北地方法院今天拍賣汪小菲的ASTON MARTIN跑車,鑑定底價為新台幣620萬元。雖然現場有一位民眾喊價至150萬元,但未達底價,首拍已流標,將於11月14日進行二拍,會依強制執行法進行減價。
大S與汪小菲於民國110年間經法院調解離婚,並於111年2月間與南韓藝人具俊曄結婚。大S後來指控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111年3月起不再支付扶養費等費用,因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750萬元。汪小菲主張並未違反給付義務,向北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於訴訟終結前停止執行。北院裁准汪小菲提供擔保金額165萬元後,停止執行,但駁回債務人異議之訴。
大S於111年、112年間先後聲請追加執行金額。北院分別於112年5月、9月間分別發徐熙媛727萬餘元、191萬餘元。另外,汪小菲再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再次聲請停止執行。
北院審酌大S剩餘未受清償金額為530萬餘元,裁定汪小菲提供擔保160萬元後,應該暫時停止執行。據了解,由於汪小菲尚未辦理提存完畢,故在未完備程序前,北院仍繼續執行程序。北院今天下午進行汪小菲車輛ASTON MARTIN的拍賣程序,民眾只要繳交125萬元保證金就可參與投標。
汪小菲這部黑色ASTON MARTIN跑車經鑑定,底價620萬元,車內共有2個座位,汽缸數12,馬力5935C.C.;鑑定公司另指跑車保存地點為室內,車輛內、外車況保存良好,無擦損情形,然車輛停置已久而有有明顯積塵且電瓶已無電力,須經接電才能啟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