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肝爆偷打疫苗 律師:歹誌大條了
記者鍾志鵬/台北報導
好心肝診所偷打疫苗事件曝光,引爆外界譁然。衛福部疾管署嚴厲指謫,有人漠視規定,明知故犯,已請司法單位情調查,其中是否有人謀不臧、私相授受,甚至偽造文書或違法圖利之嫌。知名律師陳君瑋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時分析,好心肝診所不只觸犯刑法貪污罪。更可能觸犯民法,要是萬一有醫護人員「該打卻打不到疫苗而染疫」的話,會害到國家要國賠。
好心肝診所偷打疫苗歹誌大條了 律師3點分析
陳君瑋律師分析,違法施打疫苗,授意的公務員可能觸犯刑法跟民法。
一、刑事
1.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款,侵佔公用財物,最重無期徒刑。
2.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4款,違背指揮中心施打順序的命令,而圖利,5年以上徒刑。
3.刑法130條,廢弛職務釀災罪,最重10年徒刑。
二、民事
原本應該施打的醫護人員,卻打不到,假設因此染疫有可能可以聲請國賠。
三、可能辦案方向?
搜索扣押該診所與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約談施打的人員與被施打的民眾,往上抓出,是哪個公務員指使授意?
疾管署說重話 要查誰明知故犯私相授受
疾管署也發出新聞稿說重話,針對臺北市政府提供好心肝診所一千多劑COVID-19 疫苗,又未依指揮中心規定,提供非屬一到三類醫護人員之一般民眾施打,嚴重影響尚未施打疫苗之基層醫護人員權益,有人漠視規定,明知故犯,情節重大。
究竟是何人被通知前往施打,誰通知,有沒有特權介入,事不單純,也不尋常,其中過程實令人合理懷疑是否有違法濫權情事。全案已交由司法單位調查,以瞭解是否有人謀不臧、私相授受,甚至偽造文書或違法圖利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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