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貴的健身費! 南市健身房7人群聚罰48萬

台南市警局新營分局昨(9)日晚間7點多巡邏時發現,轄內某家健身中心店門未關,招牌燈也亮著,隨即入內盤查,赫然發現有7名男女群聚,涉嫌違反防疫規定,依法裁罰48萬元。

警方說,雖然現場眾人聲稱,並未營業,只是教練到健身中心進行線上視訊教學,但警方認定,健身中心違反疫情期間「停止營業處所,禁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之規定,員警依規定登記在場人員相關資料並開立稽查表,送衛生局裁處。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健身中心屬應關閉休閒娛樂之場所,該健身中心在場有3位工作人員及4位教練已違反2項規定,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予以裁罰各6萬元。另外,負責人有管理、督促執行防疫措施,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權責,未關閉場所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第6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總計裁罰48萬元。(中廣記者陳婉玲)

更多社會相關新聞
印尼籍船員猝死 遺體運上岸如臨大敵
富二代夫妻開名車販毒 近億現金全沒收
你管我 移工「沒戴罩」遭勸 反持刀砍室友
經紀公司群聚遭警舉發 負責人辯:2女來取泰國蝦
濫用職權替女友姊查個資還涉賭 萬華莒光所員警遭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