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謝和弦是英國歌手,情況是否會不同?

作者:楊威宇/另一個維度

過去我的文章探討過為何佔據全世界的五分之一的華語人口,這麼多年來一直是世界音樂舞台的邊緣人。從唱片公司與樂迷們的態度、社會氛圍,以及民族性與道德期待的角度來看,對我來說,這段時間的鬧劇是個很不錯的照妖鏡,照的不是謝和弦,而是台灣媒體以及這些假道學的網紅和酸民。

說到底主要的爭議也就這幾個:抽大麻、婚變,以及大家所謂的「脫序行為」。

關於大麻被列為二級毒品的法律是否正當適切,儘管英國同樣列為 B 級管制藥品,但身為走路都會撞到藥販子的東倫敦住民,我實在沒有什麼立場好說。而且從新聞看起來事主也並沒有利用任何特權逃避台灣的司法,違法行為雖然不值得鼓勵,但台灣有更多更嚴重並且真正危害到公眾利益的違法行為需要關注,例如像是侵佔國有財產地、利用特權逃避司法制裁等等之類。

而婚變和所謂的「脫序行為」,才是我這次主要想要探討的內容。究竟是什麼怪物埋藏在大家的心裡,對於他人的家務事以及情緒表達的方式,如此地義憤填膺?

不切實際的道德期待

先從婚變說起好了,這就得聊聊台灣人長久以來對於兩性關係和對於「人」,所抱持不切實際的道德期待。婚變這回事,這段時間在大家的口中就像是種十惡不赦的罪,不論兩個人的感情關係發展到什麼難以掌控的程度,只要你玷汙婚姻的潔白美好,結了婚沒有長相廝守到老,就得承受「失婚者」、「外遇者」的標籤。大家忽略了,兩個人的相處方式有千千萬萬種,不是只有大家想像的「小三情節」那一種。長久以來台灣人對於失婚者的有色眼鏡更不用多說,大概不輸同性戀。

對於作為一個「人」的道德期待也一樣,「四維八德」少一個如果被挖出來,就別想當個電影裡說的「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在這方面,兩岸同胞確實血濃於水、情同手足──罵起人來從不照鏡子。

同時,大家也一直都忽略了一件事情:人,永遠都在變。

一個終日無所事事的廢宅,家人發生了重大意外傷殘過世,可能一夕之間從此奮發向上;一個愛情長跑多年的純情女子,被未婚夫騙婚詐財劈腿,可能從此不再相信愛情;一個勤政愛民的政治人物,被政敵抹黑中箭落馬,可能從此變成只在乎選票的政客;一個終日勞碌奔波為他人而活的上班族,喝了一碗死藤水,可能從此決定辭職窮遊全世界。同樣,一個愛老婆的藝術家,遇到了心理障礙和感情困難,也有可能從此就變了個人。

人生給的難題太難太多,更何況是兩個人的人生。「家庭大於個人」一直以來都是華語世界的普世社會價值,整個社會都在暗示你:最重要的是家庭,再來是社會,然後才是你自己,為了孩子夫妻勸和不勸離,為了父母兄弟和睦孝順勤儉。如果違反這個順序,你要嘛不忠不孝,要嘛自私自利,說是封建思想遺毒我也覺得不為過。

然而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們,如果夫妻變得真的不適合、如果父母兄弟真的變成混蛋、如果政府真的變成黑社會,我們到底該怎麼辦才能不委屈求全過一生,又不受道德良心譴責。

關於扣哥和扣嫂的感情狀況,我不是當事人,但是同樣身為音樂人,我能說扣哥過去作品中的情意濃烈,從鏡頭上和演唱會上和私底下的互動,都能看到那炙熱的感情,分毫不假,就像每一對熱戀的情侶,甚至更甚──畢竟藝術家唯一與眾不同的,說到底也就只是擁有更強烈的情感。藝術家的愛情,比誰都還要轟轟烈烈,比誰愛得都深,卻也比任何人更容易出現摩擦和問題。畢竟,之所以熱愛藝術並以此為業,不就是因為那個難以壓抑、而且比一般人更為豐富的感情?

樂,能比你癲;苦,能比你痛;愛,能比你深;恨,能比你絕。否則,拿什麼來創作呢?

而扣哥比檯面上 99% 的藝人,更值得被冠上「artist」的身份。至於「artist」的翻譯是藝人還是藝術家,大家自有一把尺。而現在的謝和弦這個「人」,對我來說絕對是個名副其實的藝術家,就連在放在歐美世界也絕對不會有人懷疑。

成就一位藝術家的必要條件

過去的文章說過,藝術家除了專業能力和作品之外,人格、態度、立場、言論,都是成就一位藝術家的必要組成元素,也有說到我認為華語藝人在世界舞台之所以邊緣,就是因為沒有人格、沒有態度、沒有立場,還有永遠政治正確的言論。而「道德」和大家常常拿來說嘴的「公眾人物責任」是否也是藝術家必要的條件呢?讓我們來看看偉大的藝術家們怎麼說。

選擇做音樂,選擇當歌手,就等於選擇要成為「道德完人」嗎?

披頭四的保羅麥卡尼當年被記者問到是否有在嗑藥,而他毫不避諱地承認。記者甚至繼續追問他這樣的行為豈不是在鼓勵他的粉絲嗑藥?保羅回答記者的一番話,非常非常地有趣:

「首先,我不認為我的粉絲會因為我嗑藥,而模仿我嗑藥。再來,從你問我這個問題的那一刻開始,要讓多少人知道這件事、要讓這件事傳得多遠,全都在你們的掌控之中。而現在是你們打算把這件事公諸於世,儘管我不希望你們這樣做。是你選擇問我這一個問題,你說希望我誠實,而我也選擇誠實。」

當大家所謂的「公眾人物」出現一些不符合社會道德期待的行為時,究竟「教壞囡仔大小」的是當事人,還是媒體呢?如果真的有對社會大眾造成不良影響,那麼造成「眾所周知進而效仿」的道義責任,是在謝和弦?還是在媒體?

一直以來要求公眾人物要有天一般高的道德標準,根本就只是媒體不想煩惱職業道德而失職的藉口。你絕對不會聽到一個音樂人出來做音樂的原因是「希望成為一個德高望重的人」或是「成為眾人的表率」,也沒有人應該為了自身人格或道德上的缺憾,而放棄自己所熱愛的任何事情,除了政治以外。然而出來做媒體,難道你是為了「告訴大家誰的女友全身整形當小三」?如果因為消費者想要,媒體就可以一直餵食,那麼照這個邏輯來說,販毒應該要減刑才對。此番誰的社會責任較大,應該不難邏輯推理。

一手賺唱片公司的假新聞業配發財,一手追著藝人抹各種負面新聞,再說是公眾人物自己活該。實在夠像黑社會在賣妓女:一手抽成一手給妹子打毒品。

或許你會說當事人可以選擇不要違背社會的道德期待,那我得問究竟有誰,誰敢站出來說,他這輩子為人方正、堅守「四維八德」?「道德」這兩個字是多麼的主觀,就舉例好了,你可知道分裂國家這件事有多缺德呀!怎麼可以說蔡英文是總統呢!漢奸!

站在「是否違背社會道德價值」這個邏輯上,波特王、周子瑜和謝和弦對我來說都是一樣的,只是定義「道德」這兩個字的群體不同而已。而今天的台灣媒體,大概就像是當年舉報周子瑜台獨的黃安,而跟著敲鑼打鼓的人們,就像是對岸愛國小粉紅們。你說大麻在台灣就是違法,那麼難道分裂國家在中國就合法?你說人家婚變缺德,更多小粉紅才覺得你的行為是支持台獨港獨更缺德。如果你覺得謝和弦欠抵制,那麼小粉紅們覺得波特王和周子瑜也欠抵制,哪裡不對?

或許你會說歐美世界對於毒品和兩性關係的開放程度和我們不同,那我們換個看起來比較接近自己人的──中華民國國民徐志摩,那個出現在國民義務教育課本裡的徐志摩。

徐志摩有多渣男,眾所周知,然而你會說他不是華語文學中重要的文學家嗎?你怎麼從來沒有懷疑過課本裡有徐志摩是在「教壞囡仔大小」呢?為什麼沒有全面下架抵制呢?為什麼不出來發個文說「真的支持不下去」給大家按讚呢?你的道德標準在哪裡呢?

追求表面和諧,無視背後脈絡

最後我們再來簡短地聊聊大家所謂的「脫序行為」吧:在台灣要出現被公審、嘲笑的脫序行為好像很容易,例如在捷運上熱吻、遊行穿太少、博愛座不讓、在雨中唱歌跳舞等等,甚至連警察穿制服買咖啡都會被檢舉呢!彷彿每一個人心中都有一套「該怎麼搭捷運」、「該怎麼遊行」、「該怎麼淋雨」、「該怎麼買咖啡」的標準指導原則,而這次謝和弦的事件不也就是違反了大家心中「該怎麼夫妻吵架」、「該怎麼向媒體抗議」的原則嗎?

媒體可以把你身邊的人的「身體」,從頭到尾揶揄一番、寫成一篇新聞大放送,但是你不可以對著攝影機大吼、不可以在人家牆上塗鴉、不可以兇記者,被欺負了有話還是要好好說、心平氣和地說。我想任何一個心智正常的人,不需要得躁鬱症,看到身邊的人被這樣寫都會憤怒,差別只在於選擇吞下去還是反擊而已。究竟越走越歪的是謝和弦,還是台灣媒體?

難道,大家都只追求表面上的和諧,而非背後的脈絡?也難怪貪贓枉法的政治人物一個比一個愛清潔、有禮貌,人人見了都喜愛。

寫完這篇自己看了看,確實很像護航文。不過今天就算不是謝和弦,這一切現象對我來說同樣可笑又可悲。也可能是我離開台灣時間太長了,其實這才是大家心目中台灣社會想要有的現代化秩序。不過我的觀點是,要是今天在英國留下來的是謝和弦不是楊威宇,我想對於台灣音樂產業和聽眾的影響會比我來得大得多。如果他唱的是英文不是中文,如果他的支持者是洋人不是華人,這一切的鬧劇都不會存在。

甚至我也不諱言上回在金曲爭議文章中,筆下所想像的,那個專業能力和作品超群,人格、態度、立場、言論皆特色鮮明,但是充滿爭議飽受抨擊,不被台灣人自己所接納的「華人超級巨星」,目前最接近的那個人就是謝和弦。請大家回頭看看,人類近代歷史上哪個偉大的超級巨星不是如此?

因為只要你有基本的藝術理解和素養,就能知道:這段時間被媒體無限炒作、被假衛道人士無限抨擊的,不過就是一位藝術家情感和人格外顯的一部分,他沒有傷害社會任何一點點,他沒有對不起任何人,就算有,也只有那個唯一從頭到尾根本沒有說話的謝太太。

如果你看過謝和弦的現場演出,你就會看到他的藝術家人格有多外顯、多誇張、多珍貴,怪奇比莉(Billie Eilish)都沒他怪,那是你把影片關靜音都還直接噴在你臉上的態度,台灣流行樂壇自古以來實在罕見,在歐美也絕對是塊珍寶。

而這樣的性情中人,在台灣的下場大家有目共睹。很遺憾,儘管他對於台灣的愛滿腔熱血,甚至把大家的台灣刺在臉上。但諷刺的是,謝和弦唯一的原罪就是生在台灣還出來當藝術家,沒有別的。

當你覺得對岸說「想賺中國的錢,就得照中國的規矩」很霸道時,不妨同時回頭看看周圍的人,再看看自己,是否也和小粉紅們一樣,在用自己的道德價值攻擊別人、抵制別人,是否也真的兩岸根本一家親?

為何華人世界沒有披頭四?沒有大衛鮑伊?沒有麥可傑克森?

都是這樣被殺死的,而我們身邊都充滿了自以為道德的兇手。

至於一個披頭四、一個大衛鮑伊、一個麥可傑克森可以為全台灣創造多少 GDP 和國際影響力,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如果謝和弦是英國歌手⋯⋯》,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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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企圖逃脫原本的視角,找到在另一個維度也能被看懂的事實。楊威宇,旅居倫敦台灣音樂人,曾為滾石唱片簽約藝人、FUN4樂團吉他手兼主唱。華語幕後製作經歷包含台灣滾石唱片與北京華誼兄弟,獨立製作方面包含樂團茄子蛋《把你的女朋友送給我好不好》,2017年受英國BBC電台專訪並入圍第16屆美國獨立音樂獎。代表作品包括《We Are Formosa》、黃鴻升《不屑》、《食尚玩家》、中國電視劇《新閨蜜時代》全劇配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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