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貸9月1日起加利息 10月須還款…若不還恐有嚴重後果

最高法院判決拜登政府取消或削減學生貸款的計畫踰越立法權,判決一下,除非國會通過法案,不然借學貸的國人10月起便得開始還款,且利息9月1日起加計;借款人若一時無力償還,還有其他選項,但最後仍不償付,面臨催討,不僅損及個人信用,未來也難再申請其他補助或政府工作。

美聯社30日報導,假如個人收支實在不容恢復還款,那麼可能發生債務違約、青少年犯罪的前科;兩種狀況都會損及個人債評,沒資格再取得各類補助。

假如學貸借款人最近才借短期周轉款,那麼可能有資格暫緩償還學貸,要判定怎麼做最好,應洽詢貸款業者。

學貸借款人若在政府或非營利機構工作,已十年定期還款,那麼「公職貸款赦免」(Public Service Loan Forgiveness)計畫容許借款人可取消所剩學貸;一些由工資扣款的還款計畫,也在學貸借款人已還款20到25年,取消還未還的債務。

學貸借款人被營利取向大學詐欺,也得申請保護,取得減免;這些借貸不受最高法院判決影響。

秋季來臨,得開始還款,繼續不還學貸似乎很誘人,但那麼做後果很嚴重,信用評級會被調降,未來政府濟助及福利,拒還的人就被排除在外。

專家表示,未成年人犯罪及破產,只能視為走投無路的做法;選擇延期償還,雖然利息仍然累加,短期而言比較好。

若是最後通牒已過,學貸貸款人仍未或無法償還,就有青少年犯罪及倒債之虞。

假如還款有困難,專家建議貸款人先檢查一下,自己是否符合由工資扣款償還的資格,也就是看你的支出而決定你的還債金額。要了解自己是否夠格,可以上「聯邦學生濟助」(Federal Student Aid)網站查閱。

「教育債款消費者協助計畫」(Education Debt Consumer Assistance Program)主任卡蘿琳娜‧羅德里格茲(Carolina Rodriguez)強調,任何暫時失業的人,都符合暫不償還的資格;另外還有很多人,因收入低、食指浩繁,也有資格。

羅德里格茲表示,不還而致有青少年犯罪前科,後果相當嚴重,聯邦政府可採行政手段,不退稅給未還的人或者扣其工資,而且會影響到社安金、退休金及失能福利,就目前理財而言,並不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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