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聯合國大會1989年11月20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將每年今(20)日訂為「國際兒童人權日」。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事故傷害為我國1-14歲兒童及少年死因之首,兒童事故傷害發生常因輕忽周遭環境安全,導致受傷或無可挽救的遺憾。台中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家中有兒童的家長及照顧者,應檢視居家環境、兒童較常使用的設施及常去的場所,減少兒童事故傷害的發生,讓寶貝快樂、健康、平安地成長。
▲預防高處墜落宣導圖卡。
▲傷燙傷防制宣導圖卡。
▲寶寶安全睡眠環境宣導圖卡。
曾局長呼籲,家長和照顧者應高度關注兒童的安全與健康,1歲以下嬰兒睡眠應採取仰睡姿勢,避免趴睡,減少窒息或猝死風險;4歲以下兒童乘車時應使用符合規範的安全座椅,確保行車安全;日常生活中,應時刻保持警覺,確保孩子在視線範圍內,不讓幼兒獨處,避免發生意外;幫幼兒洗澡時,應先放入冷水再加入熱水確保水溫適宜。更多兒童事故傷害防制宣導資源歡迎至衛生局網站「專業服務/婦幼保健/兒童保健」( https://gov.tw/MJ4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