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事故頻傳 保險權益不可少

工商時報【郭亞欣】 今年國道大客車幾起的重大事故,造成眾多的傷亡,而事故更引發各界關注,除大客車上國道或快速公路應強制繫安全帶引起熱議外,華南產險也提醒民眾對於自身保險權益的重視,若是不幸發生類似意外事故導致身亡或殘廢,包含強制險最高將可獲得350萬元賠償金。 華南產險車險業務部經理周宏明表示,政府自民國87年起強制規定所有汽、機車主必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保障車禍事故受害人,維護其權益。以阿羅哈車禍事件來說,不論駕駛人有無過失責任,搭乘客運乘客一旦因車禍事故造成體傷或死亡,都可獲傷害醫療最高20萬元、死殘最高200萬元的強制險基本保障。 另外,根據公路法及交通部規定,「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等客運業者,依法皆須投保「乘客責任保險」來保障乘客,未依規定投保乘客責任保險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且每一乘客死亡及殘廢保額不得低於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