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被控襲胸強吻 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藝人宥勝日前被多名曾合作的工作人員指控在工作期間性騷擾,事後有民眾向檢方告發。北檢偵查終結後,認定宥勝對一名女子強吻、襲胸,今天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宥勝。

北檢認定宥勝(圖)對一名女子強制猥褻得逞,今天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圖取自宥勝Facebook)
北檢認定宥勝(圖)對一名女子強制猥褻得逞,今天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圖取自宥勝Facebook

全案緣於,一名曾在經紀公司工作的女網友今年6月間在臉書揭露,某名女子曾向她表示,在某次工作聚會後與一名男藝人共同搭車返程,男方以借洗手間名義進入女子家中,對女子強吻及襲胸。女網友還說,她某次和男藝人單獨在工作室時,被男藝人兩度從背後環抱。

另一名女網友也在臉書表示,有次公司聚餐,沒喝酒的她負責駕車把藝人及主管送回家,最後車上剩她和男藝人時,對方忽然撲向她襲胸。

針對性騷擾指控,宥勝當時在臉書回應,「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

案經民眾匿名告發,因管轄權問題,台中地檢署將案件移轉北檢偵辦。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宥勝於民國105年底某日,在工作結束後提議送女子返家,宥勝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女子家中,乘女子不備之際,強吻女子並襲胸,經女子反抗才停止。

檢察官認為,宥勝犯強制猥褻罪嫌,今天提起公訴。涉及被害人共三名,經傳喚後均未提出刑事告訴,但認定宥勝對其中一名女子的強制猥褻得逞,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宥勝。至於另兩名女子的行為屬性騷擾防治法範圍,因兩名女子未提出告訴,此部分已簽結。

涉及強制猥褻,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依刑法第224條規定,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責任主編:莊儱宇)

★尊重身體自主權,如遇侵害或騷擾,請撥打110、113

看更多相關新聞
炎亞綸涉兒少性剝削遭起訴 發聲明「潛心檢討」
炎亞綸全面反擊!聲明開嗆耀樂動機不明 分手5年保持聯繫仍提告
宥勝被控襲胸強吻 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炎亞綸駁偷拍私密片認「助興」 違反2罪最重判10年
宥勝、炎亞綸起訴 MeToo風暴沒完!全台性騷案暴增「審議大塞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