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看護移工申請門檻擬放寬 勞動、衛福雙首長9/12討論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指示放寬家庭看護移工申請門檻,研議多元認定方式。衛福部表示,擬檢討現有免評障別、放寬長照使用者轉申請看護移工等,將於9月12日與勞動部雙首長會議討論。
陳建仁於行政院會指示,為擴大照顧族群,將放寬家庭看護移工的申請門檻,研議符合照顧事實且能簡政便民的多元認定方式,且不分年齡、不分疾病型態以及經濟能力。
衛福部長照司長祝健芳接受記者聯訪指出,詳細調整方向與調整幅度,9月12日將與勞動部召開雙首長會議,屆時也將邀請罕病團體、身障團體、使用者代表等,進行細部討論。現階段初步討論,仍希望鼓勵有照顧需求的家庭,能優先使用長照服務,若使用一段時間後,真的覺得無法滿足照顧需求,或被照顧者身體惡化、情況改變,需要再請看護工,才可以經醫師診斷,免評申請看護移工。
根據現行家庭看護移工引進規範,除取得失智症者或80歲以上長者只需經巴氏量表評估,屬中度失能者可申請聘僱,屬身心障礙重度以上特定病症12項目之一者,免經評估也可申請。對此,祝健芳表示,針對現行規範所列的12項免評特定身心障礙類別,也將再討論是否有需要檢討、調整的部分。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日前提出衛福類別政見,盼未來80歲以上長者、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長者可不看巴氏量表,直接申請外籍看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