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併日盛金爆內線 蔡明興秘書偷買股票沒賺錢還被起訴

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富邦金控在3年多前公開收購日盛金,在禁止交易期間,時任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的鄒姓女秘書,買進日盛金的股票5000股,另外富邦金法遵暨法務處董事會務部李姓女副理,則偷買富邦金股票1000股,其中李女擬制性獲利320元,鄒女沒賺倒賠,2人最後被查出涉及內線交易被移送法辦,2人到案後坦承犯行,李女也繳回犯罪所得,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依法提起公訴。

2020年12月18日20時31分,富邦金控(股票代號:2881)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富邦金今日召開董事會通過以新台幣每股13元公開收購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820)在外流通之超過50%股權,最終目標為取得100%股權。」

當時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的鄒姓女秘書,平時負負安排董事長會議及出國行程,另外替董事長核決電子簽呈,另外富金法遵暨法務處董事會務部李姓女副理,平時負責寄發董事會開會通知及議案相關資料,2人分別於2020年9月10日、11月26日簽署這起收購案的承諾書,為收購案的參與人。

台北地檢署查出,2人明知因職業關係獲得這起收購案的重大消息,在禁止交易期間,鄒女買進日盛金的股票5000股,最後沒有賣出,李女則買進富邦金股票1000股,其中李女擬制性獲利320元,2人最後被查出涉犯內線交易罪,因此被移送法辦。

北檢偵查期間,2人坦承犯罪,其中鄒女無犯罪所得,李女則將320元的不法所得全都繳回,檢察官認為後認為2人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請法院審酌2人無前科,深具悔意,且犯罪事實情節輕微,不法所得不高,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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