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流來襲「低溫假」引發議論 勞動部回應了

[FTNN新聞網]實習記者陳宇恩/台北報導

寒流來襲,到底有沒有「低溫假」?能不能比照「颱風假」?勞動部指出,以往的颱風假只是針對公家機關,但對於公部門停止上班期間,若因風雨太大到不了班,要求雇主不應苛責。至於「寒流」的問題,勞動部也表示,已訂定「工作指引」,若雇主不依指引照顧勞工,最重可罰15萬元。

寒流來襲讓民眾開始討論「低溫假」,對此勞動部也發布聲明回應此事。(圖/勞動部臉書)
寒流來襲讓民眾開始討論「低溫假」,對此勞動部也發布聲明回應此事。(圖/勞動部臉書)

根據中央氣象署指出,明(21)日北部及宜蘭天氣將轉冷,下周二、三(23、24日)是這次寒流氣溫最低之時,屆時台南以北及宜花地區,低溫下降約7至9度之間,這也讓人聯想到了2016年1月的「霸王級寒流」,讓許多人開始討論是否該放「低溫假」。

勞動部則回應表示,因颱風而實施的颱風假,並不是勞基法規定的「放假」,而是各縣市政府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宣布停班停課,且停止上班僅對公家機關有效,因各行各業不可能因颱風而完全停止,但若因風雨太大,導致上班有安全疑慮,雇主不應苛責或不利待遇。

另外,勞動部也補充表示,目前職安署已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要求在寒流來襲前,雇主應提前為勞工確實做好禦寒保暖措施,尤其對於中高齡者務必留意健康狀況,嚴防低溫危害。
至於,低溫環境工作恐造成勞工引發心臟及腦血管疾病等職業災害,勞動部指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針對營造工程、大樓外牆清洗、廣告招牌吊掛、線路檢修、外送及農、漁業等戶外工作,應採取3大安全衛生措施。

一、行政管理方面,提醒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安排適當作息時間及提供熱飲、建立工作伙伴互護機制等。

二、健康管理層面,應視勞工身體健康狀況,適當進行工作調配,儘量減少勞工暴露於寒冷天氣的時間,尤其需留意中高齡及患有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者的健康情形,必要時尋求醫師協助。

三、教育訓練方面,雇主應實施低氣溫保健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使勞工瞭解低氣溫危害預防,並配合遵守安全健康的作業程序,減少低氣溫造成的危害風險。

勞動部職安署則強調,寒流期間雇主應做好勞工禦寒保暖措施,目前已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供各事業單位參考,若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採取低氣溫環境作業的各項安全衛生及應變措施,致勞工罹災,最重可被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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