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覺有胎便未剖腹產遭判醫療過失 醫學會:顯有失當、盼重新審視

台中地方法院近期一起醫療案件民事判決,判定接生時有胎便無立即剖腹產為醫療過失,引起婦產科界熱議。醫學會發聲明盼重新審視,擔憂此案判例成立,未來類似事件,民眾恐不再尋求「生產事故救濟」。

台中地方法院近期一起醫療案件民事判決,判定接生時有胎便無立即剖腹產為醫療過失,引起婦產科界熱議。(示意圖/Getty Images)
台中地方法院近期一起醫療案件民事判決,判定接生時有胎便無立即剖腹產為醫療過失,引起婦產科界熱議。(示意圖/Getty Images)

一起新生兒死亡憾事,新生兒父母提告接生醫師,主張接生醫師已發現選擇自然產的女方羊水有胎便,未採取妥適醫療措施,新生兒出生已休克,當天送另家醫院急救仍死亡;法院認為,醫師發現有胎便仍以自然產有醫療過失,醫師與醫院判賠1400萬4700元。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今天發布聲明,反對「有胎便若無立即剖腹產為醫療過失」見解及「新生兒死亡判決案例賠償金額新的計算方式」,擔憂引發醫界恐慌。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祕書長黃建霈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健保給付剖腹產的適應症共有20項,並無生產過程發現胎便。

「意思就是國家不贊成這樣做」,黃建霈說,約有兩成自然產孕婦產程有胎便,95%以上並無不良影響,大部分仍可經陰道生產。這確實是危險徵兆,通常須有其他狀況合併出現,如心跳下降、胎兒窘迫等,才會須執行剖腹產,以有胎便未進行剖腹產為疏失理由,顯有失當。

黃建霈表示,一旦判例成立,未來婦產科醫師可能為了自保,只要看到胎便,恐不管是否出現其他適應症,就通通執行剖腹產,「剖腹產不是沒有風險」;胎便吸入造成新生兒缺氧比例約1%,生產都有風險,若判例成立,未來類似事件的民眾可能不再尋求「生產事故救濟」。

「生產事故救濟」是政府為承擔女性的生產風險,特立法建立救濟機制,以確保產婦、胎兒及新生兒於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時能獲得及時救濟,並透過事故發生後之及時關懷、溝通說明與協助,促進產婦與醫事人員之夥伴關係,減少糾紛,並提升女性生育健康及安全。

台灣是亞洲第一個立法實施「生產事故救濟」國家,更是全球少數涵蓋所有生產事故的不責難救濟制度,制度上路確實促進醫病關係改善、減少司法訴訟、改善執業環境、吸引年輕醫師回流。黃建霈說,看到有上千萬理賠存在,未來不必要訴訟會增加,「以後怕沒人敢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