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創辦人黎仿軒赴北市法務局說明 市府將公告91筆消費紀錄

針對寶林茶室疑似爆發食物中毒案件,寶林餐飲公司在台北市法務局要求下,今天(28日)到法務局說明。法務局也取得3月17日到25日寶林茶室的消費紀錄,共91筆,將盡快公告。由於寶林茶室的產險保單因未繳保費而失效,法務局也請遠東百貨A13及大食代廣場的保險公司具體說明本次事件是否在承保範圍內,並於2日內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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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台北信義區的寶林茶室疑似爆發食物中毒事件,目前已造成2死,多人仍在加護病房,台北市法務局要求寶林公司在今天下午5時前到法務局說明,否則將開罰新台幣3萬元。寶林公司創辦人黎仿軒及負責人陳逸凡於時限前抵達北市府,在法務局說明約1小時後離去,面對媒體詢問均不發一語。

法務局長連堂凱在會後說明,根據業者提供3月17日至25日在寶林茶室的消費紀錄,共91筆,衛生局將盡快公告。連堂凱:『(原音)這段時間目前我們掌握是有91筆消費,這91筆消費我們會立刻傳給衛生局,在衛生局在專區上面公告,也就是說,這段時間消費者如果有懷疑,可以在上面看到消費的時間還有金額,核對一下是不是自己有在這段時間去寶林餐廳用過餐。』

連堂凱表示,寶林公司在會中提出會給付受害者慰問金;至於寶林茶室的2張國泰產險保單,包括產品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均因未繳保險費而失效,寶林公司的說法則是因公司當時經歷投資失敗,內部動盪而漏繳。另外,寶林公司表示目前處於負債,消保官則要求在4月3日前提供資產負債表。

連堂凱稍早在台北市政府的記者會中便質疑寶林有無償債能力,加上保單均已失效,因此,法務局要求遠東百貨A13的保險公司國泰產險,以及B3大食代廣場的保險公司興安東京針對本次事故是否在他們保險承保範圍內做出有利於受害者的解釋,並在2天內回覆。

台北市長蔣萬安則強調,不論是遠百或大食代相關業者,該負起的責任一定要求負起,也會要求考量受害者的利益給予相關理賠。

連堂凱也指出,蔣萬安已指示,因本次事件已符合重大消費災害事件,因此法務局會配合社會局,每名受害家屬都有1名社工、1名律師協助,若受害者家屬有意願提起假扣押或需相關法律諮詢,律師費用均由法務局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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