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欠債千萬」財務異常!觀光署勒令停業3個月

觀光署宣布年代旅遊停業3個月,並要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示意圖)   圖:林冠妤/攝(資料照)
觀光署宣布年代旅遊停業3個月,並要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示意圖) 圖:林冠妤/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年代旅遊春節期間的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為和當地接地旅行社發生財務糾粉,讓上百名旅客被丟包當地引起爭議。對此,交通部觀光署表示,在稽查後發現年代旅遊財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因此宣布停業3個月,並要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

觀光署表示,年代旅遊於春節期間發生越南富國島事件,影響旅客消費權益,因此觀光署分別於2月13日及15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該旅行社進行查處,發現該公司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且辦理赴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該公司積欠團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且損害旅客權益。

因此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之情事發生及擴大,維護交易安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處分年代旅遊自即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另外,該旅行社行為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觀光署也就該公司2月9日及10日出發之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各團違規情事。

有關該公司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因為已構成給付不能,因此今日以後出發之旅客,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至於其他本案涉及消費爭議部分,包含已出發發生爭議之旅客或尚未出發之旅客,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品保協會已於2月15日開始接受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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