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芮颱風肆虐傷害大 花蓮縣7鄉鎮列農業天然災害簡化措施地區
為加快基層公所勘查康芮颱風災情速度及效率,減輕負擔,並協助受災農友及早復耕復建,花蓮縣長徐榛蔚指示農業處儘快會同中央相關單位,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提報農業部爭取公告勘災簡化措施適用地區。
徐榛蔚指出,經縣府於11月6日會同中央相關單位現勘並提報農業部,農業部於11月12日下午公告花蓮縣壽豐鄉等7鄉(鎮)為辦理本田中後期稻米等農作物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適用簡化措施勘查地區,適用農作物品項如下,壽豐鄉:本田中後期稻米、玉米(食用、硬質、青割)、香蕉、大豆、南瓜。鳳林鎮:本田中後期稻米、硬質玉米、大豆。光復鄉:本田中後期稻米、大豆、玉米(食用、硬質)。瑞穗鄉:本田中後期稻米、玉米(食用、硬質)、香蕉、南瓜。卓溪鄉:本田中後期稻米、油茶。玉里鎮:本田中後期稻米、蕎麥。富里鄉:本田中後期稻米。
花蓮縣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符合前述救助項目及地區之農民申請救助,經查證具農業部公告之種植客觀證明文件,或農民依農業部開發之「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拍攝災害之災損照片,基層公所「得免現勘認定20%的災損程度」。有關客觀證明文件項目如下,參加綠色環境給付計畫,領有農業環境基本給付、轉(契)作獎勵、生產環境維護給付及大專業農轉(契)作獎勵等相關給付。通過農糧作物產銷履歷驗證、領有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領有農產業保險補助保險費。
徐榛蔚提醒,本次災害救助受理期限至11月15日止,請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儘速前往公所辦理,勿讓自身權益受損。另請基層公所對於天然災害之受災田區,應動員人力進行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以協助受災農友儘早復耕、復建,與維護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張亦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