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天災事故消防疲於奔命 議員籲改善勞動權益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3日電)花蓮近年地震、颱風災情頻傳,第一線搶救的消防人員長期人力不足,縣議員楊華美認為現有超勤加班計算方式不公平。消防局指出,花蓮休息時間可達8小時,與中央勤務時間不同。

無黨籍縣議員楊華美今天在議會總質詢指出,花蓮縣消防局員額400人,現在只有368人,連續3年沒有補足,近年天災頻傳,現有勞動條件對消防員不公平。

楊華美指出,目前花蓮縣消防局採勤二休二,每天服勤12小時、休息4小時,剩下8小時是超勤時數,以今年2月上班時數計算,每月超勤時數120小時,與消防署計算的172小時,超勤時數差了52小時。

楊華美說,花蓮消防員每月超勤津貼最高新台幣1萬9000元,超出只能補休,若2年內休不完就歸零,且消防員得用休假參加訓練,有消防員陳情,向上級反映自假訓練不合理,竟被告知「不參加可能影響升遷」。

楊華美建議,花蓮縣消防局超勤時數計算方式應跟進消防署,並比照其他縣市編足經費,讓休不完的的假可以換錢,若真的做不到,就應補足人力改善不合理的自假訓練,維護消防員權益。

花蓮縣消防局長吳兆遠答詢,消防署的出勤時數是連續排班時間,沒有中間休息時間,花蓮雖是勤二休二,但勤務相對單純,10月起休時間從4小時調整為8小時以內,降低超勤時間。

吳兆遠說,自假訓練是未來趨勢,各縣市都一樣,受訓時間動輒7天,因此會徵求同仁意願,不會強迫參加,除了路程時間可申請公假,剛報到的消防員假較少,也會有公假。

至於人力長期不足問題,花蓮縣長徐榛蔚說,每年都向中央爭取補足人力,若遇到像0403強震特別任務,會有專案加班,所有加班津貼都是與消防署一致,多出的加班時數就是補休。(編輯:郭諭儒)11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