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住院新制 司法院:由專家參審法庭裁定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去年底經三讀通過及總統公布,擴增司法須審查嚴重病人的強制住院聲請等。司法院今天說,此類案件將由職業法官、醫療專家等組成專家參審法庭裁定。

司法院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說明業務概況,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就「精神衛生法」有關司法審查部分的修正進行說明。

謝靜慧舉例,以前有自傷或傷人之虞的病患,是送到醫院緊急安置,由2名精神專科醫師判定有強制住院必要後,再由審查會決議是否准許。

她說,修法後,考量強制住院屬於限制人身自由的處分,把准駁權提高為「法官保留」層級,即醫療機構鑑定後,如認為病患應強制住院,應向法院聲請司法審查做出裁定。

謝靜慧表示,新制擴增司法審查的對象範圍,從既有的嚴重病人停止緊急安置及停止強制住院,擴及強制住院的聲請、延長及停止強制社區治療等,以充分保障嚴重病人健康及人身自由權益。

謝靜慧指出,去年延長強制住院等事件為504案,未來2000多名社區關懷訪視員深入各角落了解並掌握病患狀況後,預期聲請強制住院的案件量應會增加。

針對專家參審法庭的組成,謝靜慧說,司法審查時,由醫療專家、病權團體代表及職業法官,共同組成第一審專家參審法庭,納入跨領域多元、專業意見,兼顧醫療專業與嚴重病人人權保障等需求。

謝靜慧表示,專家參審新制是就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首次採行的審判模式,涉及法院管轄(含指定精神醫療機構所在地轄區)及法庭審理模式重大變動;參審員將由衛生福利部推薦,經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遴定,提請司法院院長任命。

謝靜慧說,「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制度備受關注,在法庭環境與制度設計上,須兼顧嚴重病人的特殊身心需求及法律正當程序保障,而採行必要措施,例如在遠距審理醫院端建置適當詢問處所,以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近用司法等正當程序要求。

謝靜慧表示,有關新制所涉基礎規劃項目及相關子法研修,司法院正研議推動執行計畫並成立工作小組,期許透過跨專業的整合與協力,全面建置與推動新制,完善保障嚴重病人的健康及人身自由權益。(編輯:蕭博文)11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