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身障停車格數、優惠少 民進黨團要求增加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10日電)彰化縣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識別證1萬7103人,路邊身心障礙停車格僅108格,議會民進黨團要求縣府增加格位外,應比照外縣市提升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

縣府交通處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彰化市、員林市、鹿港鎮、和美鎮、北斗鎮等5區域實施路邊停車格收費,路邊停車格約3600格,身心障礙停車格占108格,超過法定至少2%規定,前2小時半價優惠新台幣10元;公有路外停車格41格,有前2小時免費或半價等收費方式。

彰化縣議會民進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縣內路邊停車格約3600格,身心障礙停車格只有100多格,縣內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識別證約1萬7103人,停車格數量相對不足,尤其在人潮多的地方,身障者很難找到停車位。

民進黨團總召李俊諭說,有身障者到縣府前的路外停車場停車,卻沒有優惠,事後一問之下,才得知要透過對講機告知停車場業者才能享優惠,相當不便民,呼籲縣府應打造友善的無障礙城市。

民進黨團表示,領有身心障礙者停車證民眾,停在台中市一般費率及差別費率路段停車免費、停在累進費率路段每日2小時免費;南投縣提供每日4小時免費優惠。建議縣府應重新評估身心障礙停車格收費政策,調整為免費停車2小時,減輕身障者經濟負擔,並增加專用停車格數量。

交通處回應,民國105年訂定彰化縣公有公共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身心障礙者停放路邊停車格,可享半價優惠,後來考量停車格周轉率,避免被長時間占用,且有些鄉鎮停車格未收費,才修訂身心障礙車格前2小時半價優惠。

交通處表示,自治條例修訂時隔多年,會再依停車空間的成長率,以及各鄉鎮市發展需要持續滾動檢討,評估增設停車格位及研議放寬收費優惠可行性。(編輯:孫承武)11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