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卡管案」落幕十七位校長可如期上任

彰化縣教育處去年提前啟動「國中小學校長遴選」,引發僭越新任縣長「人事權」爭議,經教育部函示,基層校長任用不受公務員「人事任用」規範;經校長遴選委員會緊急開會議決,十七位校長可在二月一日如期上任、弭平爭議。(李河錫報導)

彰化縣教育處以寒假和春節連假比較長、時間緊迫為由,提前在去年十一月就啟動新學期國中、小學校長遴選機制,還趕在新縣長王惠美上任前一天公告遴選結果,引發僭越新縣長「人事權」爭議,並有遴選委員與被迫異動的校長提出異議;經回鍋的教育部長潘文忠上任後,明快函文表示,國中小學校長任用是透過遴選,不受「公務員任用法」中,在新舊任縣長交替時期「人事凍結」的規範,彰化縣校長遴選委員會副主委、縣府教育處長陳逸玲表示,在十六號下午再度緊急召開校長遴選會議,依據教育部的函示,維持原來議決,讓十七位異動的校長,將可以在二月一日新學期一開始,就能夠上任,化解連日來的遴選紛擾!

縣府教育處長陳逸玲並強調,化解一階「校長遴選」爭議後,也將持續啟動二階遴選作業;會中也針對往後校長遴選能避免「政治干預」,將朝向和全國一致,擬定確保所有校長權益「落日條款」,改為在每年七月份、一次性遴選校長的方向來努力。

(攝影:李河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