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金流查2個月辦不完?應曉薇、沈慶京聲請延押 吳順民交保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TVBS資料畫面)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TVBS資料畫面)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承辦檢察官針對羈押期限將屆滿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2人,今(22)日依法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理由是應曉薇、沈慶京涉嫌行、收賄,且2人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嫌圖利;應曉薇「無給職」助理吳順民涉嫌收賄,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界認為,北檢密集偵查2個月,並未在延押理由中新增柯文哲具體收賄事證的描述。

台北地院收受聲請後,由原羈押法官處理,訂23日下午先針對沈慶京召開延押庭,另排定24日上午為應曉薇、25日下午為吳順民。

律師黃秀惠分析,檢察官剩十幾天即需準備聲請延押柯文哲,但從第一波聲請延押沈慶京的理由可知,延押柯文哲大概也是用圖利罪延押,因為收賄罪必須要有金流,且柯文哲羈押近2個月,北檢密集偵查,在沈慶京行賄方面,並未增加柯文哲具體收賄事證的描述。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資料圖/胡瑞麒攝)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資料圖/胡瑞麒攝)

應曉薇、沈慶京於8月29日、30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月,檢察官分別於9月6日、11日、13日、20日、24日、10月15日訊問應;另於9月9日、11日、19日、25日、10月11日、 18日訊問沈。

檢察官考量,沈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與應曉薇共犯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與前副市長彭振聲、前市長柯文哲共犯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考量仍有多名共犯或證人目前任職威京集團,沈慶京為集團主席,對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依目前調查獲悉之事實,亦足認沈慶京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又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部分證人或可能之共犯尚未到案說明,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危險驟升。

檢方另考量,應曉薇涉違背職務收賄、與沈慶京共犯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洗錢防制法》洗錢、貪污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等罪嫌,應曉薇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犯罪事實之供述歧異,且就其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待追查相關證人或可能之共犯,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併考量應與該集團案關人員間之聯繫緊密,若未予延長羈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難以有效追訴。

應曉薇辦公室助理吳順民。(圖/TVBS資料畫面)
應曉薇辦公室助理吳順民。(圖/TVBS資料畫面)

吳順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嫌,檢察官審酌其涉案部分,羈押期間已充分陳述及答辯,雖存在羈押事由,但無羈押必要。今天上午已將應、沈2人之延押聲請書送交法院,並向法院聲請對吳順民具保停押。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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