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認錯通緝犯引警民互毆 今判決出爐!警判刑5月老兵無罪

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翁姓警員與江姓警員前年9月間傳出誤將黃姓特戰老兵當成通緝犯打錯、毆傷人的案件,新北地檢署去年9月間偵結,依傷害、公然侮辱及強制等罪嫌起訴翁姓警員、黃男也被依傷害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25日)下午做出判決,遭誤認通緝犯的黃男無罪,而翁姓警員則因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傷害罪及強制罪,分別被處以5月徒刑和拘役10日,可上訴。

回顧案情,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與江姓警員,前年9月20日晚間,為查緝李姓通緝犯,發現李嫌機車停在三重後竹圍街,前往埋伏逮人時,卻誤將特戰隊退伍的黃姓老兵誤認成所要逮捕的目標,立即上前搭住黃男肩膀詢問「你是不是李OO」,黃男因警方未表明身分還貿然搭肩,便出手反抗,卻遭警方誤認是通緝犯心虛拒捕因此反擊,雙方爆發扭打衝突。

遭誤認違通緝犯的黃男,今天一審獲判無罪。(圖/游承霖攝)

扭打過程中,黃男將翁警摔倒在地,坐在他身上狂歐,江警見狀上前拉人,卻遭黃男踢中胸口,事後2警聯手壓制黃男,且明知黃男已無力反抗,仍辱罵黃男「X你娘」等語,並對黃男狂噴辣椒水,事後2警將黃男帶回派出所後,無視黃男要求不要去廁所沖洗眼睛,仍強行將他拖進廁所。

新北地檢署去年9月間偵查終結,認定翁姓警員涉犯傷害、公然侮辱、強制罪,依法將他起訴,江姓警員則予以不起訴處分;同時黃男也依傷害罪起訴。今天下午新北地院判決出爐,地院指出翁警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傷害罪和犯強制罪,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另強制罪則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而遭誤認通緝犯的黃男則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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