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王婉諭:能夠理解廢死但無法支持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   圖:翻攝自時代力量提供影片(資料照)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 圖:翻攝自時代力量提供影片(資料照)

[Newtalk新聞] 死刑釋憲案受到社會矚目,憲法法庭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認定,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回應,能理解廢死的價值但無法支持,設置司法精神病院等措施,具備訴請極刑之外的選擇,或許她會支持廢死。

經歷「小燈泡事件」喪女之痛的王婉諭深夜透過臉書發表4000多字長文談及廢死與死刑的想法。她在文中提到,在小燈泡離開之前,她理解廢死,但無法支持廢死,但事發之後,她也不支持死刑,因為就算行兇者死亡,也無法還她孩子生命,再給她100次機會,都不會願意去交換這兩個生命,因為這是對小燈泡生命的羞辱,這兩者的生命,當然不等值。

王婉諭表示,從小燈泡事件至今8年,她被問過無數次對於死刑的看法,而這8年也漸漸清楚自己要的正義是什麼,她不能代表所有的被害者家屬,但對她來說真正的救贖或許是參與公共事務。國家給不了她的正義與安慰,她能透過參與公共事務繼續感受小燈泡用某種形式陪伴在身邊,讓自己能夠好好的活下去,也因此她積極推動精神衛生法、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法。

談及死刑存廢,王婉諭指出,死刑長年在台灣有非常高的支持度,其背後的影響因素非常的複雜,幾乎每個人支持的理由都不一樣,死刑也是台灣社會的情緒出口,選擇死刑作為安全感寄託,或許就成了唯一的選擇。國家的責任,就是去設法解決這種不安全感的根源,一步步縫合社會裂痕。

王婉諭說,在她的司法審判過程中,被告多次精神鑑定都被認定沒有復原可能,家庭與社會因素的條件相當不利,即便她是長期關注精神衛生議題的倡議者,仍沒信心有網絡能夠接住它。未來台灣若能在精神疾病上落實分級分流,設置非監所樣態的司法精神病院,給予犯罪者穩定的醫療協助與公權力的戒護,能相信國家讓她有訴請極刑外的選擇,或許她會支持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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