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兔女郎逛萬聖城!遭「羅姓藝人」強拍照性騷 她到派出所做筆錄申訴了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羅姓藝人遭網友控訴性騷擾,女子已於1日晚間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圖/翻攝畫面)
羅姓藝人遭網友控訴性騷擾,女子已於1日晚間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圖/翻攝畫面)

一名女子29日扮成兔女郎參加桃園萬聖城活動,指控遭到羅姓藝人強行拍照還嗆聲「公共場合可以拍照」,氣得女子當場向警方求援,並把過程PO上網,引發網友熱議。該名兔女郎1日晚間8時許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由於羅姓藝人並未有肢體碰觸,警方僅能以「申訴案」受理,日後將會由專責單位召開會議,若性騷成立,再由家防中心進行裁處。

整件事發生在29日,女子變裝成兔女郎,和朋友一行4人參加桃園聖誕城活動,但半路卻遭羅姓藝人衝到面前對著臉和身體拍照,女子認為自己明明已經拒絕照相,對方還有這樣的舉動,確實讓她感到不舒服,再加上羅姓藝人拍完照還嗆聲「這是公共場合,所以我都可以拍照,懂嗎?懂不懂啦」,於是立刻向警方反應被性騷擾。

一名女子打扮成兔女郎前往桃園萬聖城,指控遭到羅姓藝人性騷擾。(圖/翻攝畫面)
一名女子打扮成兔女郎前往桃園萬聖城,指控遭到羅姓藝人性騷擾。(圖/翻攝畫面)

雖然當下員警詢問是否要報案,但遭到兔女郎的拒絕,也和警方約好1日晚間再到派出所製作筆錄。1日晚間8時許,兔女郎前往派出所完成筆錄,但由於羅姓藝人並非肢體上的性騷擾,警方僅能暫時以「申訴案」處理,目前已依規定受理。

據了解,所謂的申訴案可以分為兩種處理方式,一種屬於在職場或校園發生的性騷案,就會由相關單位組成性平會進行討論,做出裁處;另一種像是兔女郎在公共場合遇到的狀況,只能向警察機關進行性騷擾事件申訴,同時請行為人到案說明,待調查後若構成性騷擾,則會送交家防中心進行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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