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稅局協助災損申請減稅

受四月三日花蓮縣外海地震影響,造成部分地區落石坍方、道路中斷及房屋受損等災情發生,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注意自身安全,若發生災害損失,可向該局提出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減免申請,稅務局也會依相關通報,主動協助受災民眾減輕稅負。

稅務局說明如下,

一、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稅務局)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二、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十二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即九月二十二日)前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一五一CC以上)受災害影響暫時無法使用或不堪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於災害發生後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或當地鄉、鎮、市公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稅務局表示,因多處道路坍方路狀不佳,造成往返不便,為避免危險,鄉親可利用線上申辦災害損失租稅減免,相關規定已彙整於該局網站「災害減免專區」,民眾可至該專區查詢或提出申請。如對地方稅災害減免規定尚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